2008年11月3日星期一

言论自由是第一人权


苏亚勒图 瑞典 

列宁有句名言: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的胜利,迫使他的敌人也不得不披上马克思主义的外衣。这话用在马克思主义头上早已完全失效,用在人权观念上倒十分贴切。仅仅几年之前,中共还一口咬定人权是“资产阶级口号”,如今它也开始正面地谈论人权。无论如何,这总是人权观念的一个伟大胜利。但是围绕着人权观念,我们和中共之间仍然存在着一系列重大分歧。这里,我们不准备对这些分歧展开全面的讨论。我们只是提出我们的一个基本主张:言论自由是第一人权。

中共说生存权才是第一人权。可是问题在于,如果没有言论自由,生存权只是一句空话。三年饥荒,十年浩劫,几千万中国人死于非命,就是因为少了言论自由。否则,这类危害人民生存的错误早就得到制止了。不错,有些时候,一个国家并没有言论自由,而那里的人民也能生存下去。甚至还生存得不坏。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人民的生存只是来自统治者的思想,不是来自人民自身的权利。那些把其它人权──例如生存权、发展权视为第一人权的人忘记了一个最简单的道理:除非你有言论自由,也就是说,除非你在自己的生存权、发展权受到侵犯时能够大声疾呼,从而唤起全社会普遍关注,否则你的生存、你的发展就没有任何保障。

中共对西方国家说,你们不要把你们西方的人权观念强加给我们中国。错了。现在的问题,不是西方人要把他们的人权观强加给我们中国人,而是一小批中国人要把他们的人权观念强加给广大的中国人民,而且是用坦克车、机关枪作为强加的手段。

中共总是强调中国有中国的政治传统。这话也对。但传统是个复杂的东西,有好传统也有坏传统。早在尧舜时代,中国人就在交通要道上树立高大的木柱,专供人民发表各种不同的意见,包括批评统治者的意见之用。古人称作“谤木”,就是后来华表的前身。中共为什么不去继承这个传统,而偏偏要继承秦始皇焚书坑儒的传统呢?

有人说,实现人权需要一个过程;做事总是要讲个轻重缓急;现在中国的当务之急是发展经济;实行言论自由还没有条件。此话不通。两千年前的曹刿早就指出:一个统治者要让人民都过上好日子,那倒有可能“心有余而力不足”,不是说到之时便能做到的;但统治者若想老百姓的自由不受侵犯,那他只要有这份意愿就行了。毕竟,实行言论自由并不是要求政府做什么,它只是要求政府不做什么。谁也无法只凭一道命令就让全国人民都成百万富翁,但只要有一道命令取消因言治罪和释放思想犯,言论自由顿时便可实现。

有人担心,实行言论自由会导致天下大乱。这不仅是“杞人忧天”,而且是“伯虑忧眠”。历史上,因为压制言论自由而导致天下大乱者比比皆是;因为实行言论自由而引出社会动荡者古今未有一例。

还在北京之春运动时,我们就系统地提出了言论自由的主张。事实一再证明,我们当初的主张是完全正确的。我们高兴地看到,国内的《法学》杂志九三年第一期登出一篇文章,其中提到实行言论自由是当务之急。可见这已经是普遍的认识。

今年是联合国的人权年。不久前,在曼谷和维也纳分别举行了两次国际性人权会议。在此我们再次提出言论自由问题,希望能引起世人的广泛注意。我们相信,在中国,搬掉因言治罪这座山只差最后几铲土了。让我们再加一把劲。
2003 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