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2日星期四

中国民委称:没有对“少数民族”实行同化

中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丹珠昂奔二十一日上午表示,中国非但没有对少数民族实行文化同化政策,还有特殊的政策措施来保护和发展各个少数民族的文化。

  此间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国际上有人认为中国对少数民族实行文化同化政策,限制文化发展。对此有何评价?

  丹珠昂奔说:“中国有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都是建立在平等、尊重、团结、互助的基础上的。至于说文化同化,我认为在我们的政策里不是文化同化的问题,而是文化发展的问题。”

  他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等法律都有条文专门对民族文化的发展作了规定,而没有对同化作规定。《宪法》是根本大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这些法律充分地体现了民族团结的政策,而且明确禁止民族歧视,尊重各民族的文化,支持少数民族发展各具特色的本民族的文化,规定各个民族有发展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有保持和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有宗教信仰的自由等等。

  他指出,中国有特殊的政策措施来保护和发展各个少数民族的文化。例如建立机构,实行文化保护的工程,开展一系列的文化活动等等。正在北京举行的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便是其中之一。

  他还举例说,流传在内蒙古的呼麦(蒙古族一种用喉管发音的方法),有八百年的历史,但在最近一百年中失传了。为了抢救这种民族文化,内蒙古的朋友们到蒙古国专门学习,这次文艺会演重新在首都舞台上演出,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对于部分人认为中国对少数民族进行文化同化的问题,丹珠昂奔建议“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在北京可以看一看我们的文艺会演,一目了然,就可以知道我们是不是在搞文化同化的政策。
新华社记者]:
  请问丹珠昂奔副主任,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文明的渗透,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将出现消亡的趋势,请问您是如何看待这种现象的?谢谢。      

  [丹珠昂奔]:

  这位女士提出的问题和前面的问题有点接近。对于这样一个问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脚步,这是世界共同遇到的问题,中国的各民族也自然会遇到这个问题,这是从总体上看。但是,我想再进一步说一说和这个相关联的问题。一个就是存在着有些文化逐步模糊、属性不确定,有些文化甚至受到损害或者消亡的情况,这是存在的。关键是我们怎么去保护和发展,我想提几条意见。

  大家知道,大文化的概念下涉及的问题非常广泛,很难用一句话对它有一个定性的说法,因此第一个问题是,对于文化的保护与发展还是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为什么这样讲呢?同样是保护,比如说物质文化层面的一个完整的艺术品,它就是一个艺术品,就是保护的问题。怎么发展?大家会提这样的问题。

  但是精神层面的文化,大家知道,文化的灵魂和核心或者叫内核是哲学,就是哲学和观念层面的文化我们怎么去对待?我想对这个问题可以说这么一句话:保护是发展的基础,发展是最好的保护。只有保护才能巩固这个基础,只有发展才可以更好地保持文化的活力,达到更有效的保护。

  因此,在保护和发展的问题上,只有次序的不同,没有孰轻孰重的问题。但是,因为保护的提出恰好与我们当前所谈到的有些文化正在消亡的特殊环境有关系,因此在目前条件下,应该说保护是第一位的,因为保护要解决有的问题,先要有东西,才能保护,没有就无法保护。但是文化保护的问题相对解决以后,就要考虑发展的问题,一种文化封闭或者不发展、不使用,就会逐步僵化,同时也是一种破坏。

  由于这个问题我感觉到比较重要,我再说两句。第二个层面的问题是,保护要找准对象,既要考虑被保护的对象,同时也要考虑保护的依kao对象。保护的对象是什么呢?是民族的优秀的文化遗产,保护的依靠对象是谁呢?广大的民族群众。

  第三,把握关键。这个关键我自己感觉到一个是文化直觉,真正认识我们民族文化的价值所在。二是要增加投入。现在,文化保护上的投入可能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三是要采取有效、有利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

  请问丹珠昂奔主任,我们注意到国际上有人认为中国在对待少数民族的问题上采取对少数民族文化实行同化的政策,限制文化发展。请问您对此有何评价?谢谢。

  [丹珠昂奔]:

  这个问题可以这样说,中国有一个很好的理论叫做民族理论,中国有一个很好的政策叫做民族政策,这个理论和政策是建立在平等、尊重、团结、互助的基础上的。至于说文化同化,我认为在我们的政策里不是文化同化的问题,而是文化发展的问题。因为有这样几点,朋友们可以看一看,我们对于民族的文化是保护的政策,这个政策是有法律依据的。比如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比如说我们去年通过的《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都有条文专门对民族文化的发展作了规定,而不是对同化作了规定。

  《宪法》是根本大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这些法律充分地体现了民族团结的政策,而且很明确要禁止民族歧视,尊重各民族的文化,支持少数民族发展各具特色的本民族的文化。各个民族有发展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有保持和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有宗教信仰的自由等等。

  第二,有特殊的政策措施来保护和发展各个少数民族的文化。刚才我已经谈到这个问题,建立机构,实行文化保护的工程,开展一系列的文化活动等等。可能有些朋友们看了这一次的文艺会演,文艺会演本身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个问题。音乐,不管是声乐也好,器乐也好,有很多原生态的作品。戏剧也是这样,有很多是对民族的文化,对民族的生活进行了充分的反映。舞蹈也是这样,比如说像内蒙古的呼麦,有喉音的长短,可以同时发两个声音,有些好的有四个,还有像胡加。呼麦流传了400年,内蒙的朋友们到蒙古国专门去学,为了保护和发展本民族的文化,专门去学,拿过来,重新在首都的舞台上演出,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所以,这位记者朋友谈到的问题,我可以告诉那些持有“文化同化”观点的先生们这样一句话,中国有一句话叫做“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我可以回应一句话,针对这个文艺会演,可以说“兼看则明,偏看则暗”。在北京可以看一看我们的文艺会演,一目了然,就可以知道我们是不是在搞文化同化的政策。谢谢。

  朋友们也可以给我身边的国家民委新闻发言人李文亮先生和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司长金星华女士提一些问题,不要让我一个人说。

  [香港南华早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想请教丹珠昂奔副主任,第一个问题,刚才您已经讲到了,资金投入方面,您有没有具体的数字可以提供?比如说在“十五”期间,我们在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上投入多少?在“ 十一五”期间计划增加多少?

  第二个问题,丹珠昂奔主任,您是不是担心随着大规模经济的开发,比如说在云南、四川的大规模水电项目中出现了移民的问题,以及青藏铁路的开通,会对当地原生的比较优秀的文化产生负面的冲击,怎么来应对这种负面的影响?另外,您刚才也提到丽江和九寨沟,您是否觉得这种开发的模式可以被复制到其他的民族地区?在发展的过程中有哪些教训需要汲取?谢谢。

  [丹珠昂奔]:

  第一个问题,经济投入的具体数字,我现在在这儿还不好说,因为涉及到很多个项目。当然发布会结束以后,我可以找我们的经济司给你一个数字,你也可以采访他们,因为这涉及到很多的项目,有国家的、有民委的、有广电部的、有文化部的,还要统计一下。

  第二个问题,青藏铁路原生态文化的保护问题,这个问题和我前面讲到的问题也有联系。因为原生态文化的保护和民族文化的保护,的确是个世界性的问题,世界上很多国家遇到的很大的难题也就是这个问题。

  很多朋友也在讲保护,这里同样存在理念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保护绝对化或者叫非人性化,什么意思呢?有些国家把某些人封闭起来,让他们过着原始的生活,原封不动。这样是有问题的。什么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