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4日星期四

内蒙古巴图张嘎上诉到底:“这是无形资产”/王宁

几年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巴图张嘎的案件经过各种中国媒体的报道他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人。中国全国性的杂志《中国检察官》和新华社去年又再次以一起在中国看似非常小且普通经济案件的内容进行了报道。所有报道中就是不提巴图张嘎一家人逃亡到蒙古国寻求政治避难一事,后来巴图张嘎一家被前往乌兰巴托的中国警察绑架回了内蒙古的事件更是只字不提。非常奇怪的是,联合国驻乌兰巴托的难民机构至今没有给出巴图张嘎一家三口难民申请的最终结果。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原伊克昭盟)东胜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元月27日再次开庭,对原鄂尔多斯蒙藏医学院院长巴图张嘎进行了宣判。判处巴图张嘎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罪状是“挪用特定款物罪”。张案先是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元月15日开庭审理了10个半小时的,当天晚上休庭时法官无法定罪,宣布择期宣判。

巴图张嘎先生的委托律师呼和宝力高先生对博讯记者说:“公安机关前后对巴图张嘎更换了5项罪名,先是诈骗罪,不成立又换了侵占罪名,再不成立又换了故意毁坏财务凭证、非法集资、挪用特定款项等5个罪名,直到现在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名进行了起诉。”

呼和宝力高律师则反复强调:“巴图张嘎根本就是无罪的,按照法律本身上诉也是应该赢的。”15年前,呼和宝力高因为和内蒙古著名的民族英雄哈达的关系非常好,在哈达被抓后,呼和宝力高也相应被抓。

巴图张嘎今天3月22日对博讯记者说:“我最近去了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叫琪琪格的法官告诉我说2月28日已经接受了我的上诉。估计4月初会开庭审理我的上诉案。”至今他也没有收到任何有关上诉的信函。巴图张嘎对记者说他对上诉的结果不报幻想,他说:“我估计还是输呗,他们的目的就是想给我扣个帽子,是吧?想尽一切办法扣个帽子。我原来在被押期间我的那个律师就告诉说,我的案子已经给定了。”记者问如果上诉的结果真是输了的话怎么办?他立即回答说:“再上诉,最后就到那个最高人民法院。这也是一种收获,也是一种无形资产吧。”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巴图张嘎是以普通经济问题为名被抓和被当局提堂的,但是2001年元月11日他被释放出来时,当局给了他一份取保候审书。他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取保候审有四个条件,我的另外加了三条,就是一般同类犯罪的是4条,而我是7条。前面的4条就是限制出行自由等。给我的第5条是‘不得与境内外非法组织和个人联系。如果境内外相关组织和不明身份的人以任何目的与巴图张嘎联系必须主动向取保候审执行机关(公安)汇报。’第6条是‘保证在取保期间巴图张嘎及亲属以涉案的相关问题为由不到各级政府部门闹事,不准越级上访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发表对国家及地区不稳定的言论。’最后一条就是我学校的善后补偿事宜必须由委托律师出面负责解决。”他接着说:“我这个一个言论对国家稳定有什么影响?那是不可能的事,是吧?”记者回答:“我也不了解你,看来你是个很大的人物了,一说话就能使那么大的国家不稳了,看来我要和你保持好关系,好像你要当总统什么的。”他哈哈笑了。

记者在采访时考虑,为什么一个以一位很普通的私人公司的经济问题案子的主角为被告的,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稳定有了关系?还不准他与别人或组织联络, 似乎案件与那“两不”没有任何逻辑性关联或者因果关系。

巴图张嘎自己投资兴办了鄂尔多斯蒙藏医学学院,但是后来不久当地官员要求将校名中的“藏”字去掉,巴图张嘎没有去做。在2008年3月14日西藏和周围省份藏区发生的和平抗议被坦克车等被血腥镇压后,当局给予巴图张嘎学校的压力加大,并欲图关闭这个不听话的学校。最终以收回土地和查账等名目给巴图张嘎分别建立了上述5项罪名。因为不实,这些罪名后来一一被当局又自行取消了。

一位和巴图张嘎是亲戚的现居住在美国华盛顿地区的乌云比利戈先生对博讯记者透露:“巴图张嘎在他学校的课堂上曾对3.14西藏事件评说过不少,这个也是带给了他不小的麻烦。”

巴图张嘎当初那个学院的学生主要是蒙古族和部分的藏族,几乎没有汉族。
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intl/2011/03/2011032402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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