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5日星期二

蒙古国拟法律草案 允许警方武力对付示威者


日前,蒙古国政府拟定新法律草案,指出警察有权利对游行示威者使用武力,非政府组织反对这一草案,认为违背了民主社会的原则,要求政府撤销草案。

蒙古国政府于10月18日拟定了新法律草案,并经过国会审核通过。草案指出蒙古国警察在人民举行游行示威活动时,有权使用武装力量制止。非政府组织认为,国家边防总部、紧急情况委员会以及执行总局等机构联合侵犯了人民游行的权利。

蒙古国非政府机构代表策·恩赫巴雅尔:“游行示威是社会健康发展的表现,有智慧的政治家会从中获取治理国家的方法,民主国家不应用武力镇压人民要求正当权利的游行集会,这是侵犯社会自由的行为。”

蒙古一直被美国视为亚洲民主国家的典范。在美国的推动下,蒙古从今年7月份开始担任“全球民主联盟”轮值国主席,蒙古在本国推进民主化的进程中,还需要多倾听民众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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