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3日星期二

蒙古八旗与蒙古盟旗

一般我们提到“旗人”这个词,脑袋里浮现的概念大都是“八旗旗人”这个范围,而专对于蒙古人来说,“旗人”一词特别是“蒙古旗人”一词,则有两种意思,其一是“蒙古八旗旗人”,其二是“蒙古旗盟之人”。对于蒙八旗和蒙古旗盟的区别,很多人混淆,甚至在一些主流媒体或者主流书籍上,对他们的判定都有问题,于是我们简单的做一个对比。

来源的不同:
蒙古八旗:是八旗制度的一部分,和满洲八旗、汉军八旗作为八旗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其在制度上和其他两者构成“八旗”以及“旗人”的范围。

蒙古旗盟,是参考八旗制度而建立的一种蒙古的行政制度。这种旗盟制度被内蒙、外蒙的蒙古人使用。蒙古自古就有很多的部落,清代统治者将这些部落拆成若干个“旗”,然后在数个旗上设立盟,就构成了旗盟制度。在制度上,旗盟不属于“八旗”的范围之内,在某种特殊语境之下,属于“旗人”的范围(但显然不属于八旗人丁范围)。

命名方式的不同:
蒙古八旗的各旗,命名均遵从八旗制度,即以八正色八镶色作为分别,即蒙古镶黄旗、蒙古正黄旗、蒙古正白旗等八旗。旗下有参领,参领下有佐领,均是遵循八旗制度的形制。

蒙古旗盟的各旗,命名均依照地名与方位,如卓索图盟,内有喀喇沁、土默特两部,分为五旗,即喀喇沁左旗、喀喇沁右旗、喀喇沁中旗、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具有蒙古地区自己的习惯。

管理方式的不同:
蒙古八旗的管理均遵从八旗制度,由本旗蒙古都统管理。蒙八旗内无世袭旗主,有少数世袭贵族也都遵从清代功臣爵位(公侯伯子男轻车都尉等),简单说,与满洲八旗、汉军八旗无异。

蒙古旗盟的管理方式则是蒙古人自己的习惯,有自己的旗主,并且有自己的贵族制度。其贵族爵位是比照清代宗室爵位形成的,高级爵位有汗(仅外蒙有)、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七级,普通爵位有一至四等的台吉(或塔布囊)。

生活方式的不同:
蒙古八旗编旗之后,均定居于城市(包括京旗与驻防城市),不再进行游牧,生活方式发生了极大改变。另一方面,其语言、服饰、文化,也逐渐和“旗人”这个新的集团趋近,一方面产生了满化,一方面也产生了汉化。如雍正时期,蒙古八旗的子弟很多人蒙古语已经不熟,取而代之的是满语和汉语,这就是其生活环境的影响,到了清末,蒙古八旗的蒙古文化保留程度,普遍来讲已经不是很高了。

蒙古旗盟则不然,他们大体上保留了自己的游牧方式和自己的文化,虽然文化没有一成不变之说,但是其显然是蒙古文化的保留者。

仕途的不同:
蒙古八旗作为八旗的一部分,遵循八旗旗人出仕的方式,侍卫、笔帖式、佐领等等旗缺或旗内职官,都是蒙古八旗的出仕方法之一,他们也可以走科举或者荫官的道路,成为尚书侍郎等中央职官。

蒙古旗盟内除了其贵族阶级具有和爵位相应的品级之外,其他基本没有出仕职官的情况。

晚景的不同:
蒙古八旗作为八旗的一部分,构成了“旗人”这个集团,其利益是一致的。晚清时期已经有人提出了“旗族”概念,即将蒙八旗和汉八旗都归入其中,而到了民国,蒙古八旗的境遇则更加尴尬,一方面作为“旗人”受到一些层面的歧视,另一方面由于语言、文化的差距,又不容易被“蒙古人”认同。而到了新中国建立之后,这些蒙古八旗的后裔有一部分报回了蒙古族,而也有相当一部分报为满族,还有一小部分报为汉族。

蒙古旗盟则一直延续,构成了当代概念上“蒙古族”的基础。我们顺便举一个例子来看一下二者混淆的情况

孝静成皇后博尔济吉特氏,由于很多文献上没有提到她的原始旗籍,所以很多人称之为蒙古旗盟出身的皇后,一些网络资料也称其为科尔沁旗人,而实际上,孝静成皇后的父亲花良阿任刑部员外郎,其祖父昆山亦为刑部员外郎,隶属正蓝旗满洲(后抬至正黄旗满洲),为典型的满洲旗份内蒙古佐领人丁,并非蒙古旗盟之人。其实具有一定的经验就可以知道,孝静成之父有刑部员外郎的官职,就肯定并非蒙古旗盟之人。同理,若我们看到“喀喇沁郡王某某”或者“四等台吉某某”,也基本可以断定并非蒙古八旗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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