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7日星期六

关于中共所谓“第二代民族政策”问题

“回顾与展望:中国社会转型时期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高级论坛在呼市召开,“第二代民族政策”成焦点。

2012年10月20日-21日,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蒙古学研究中心联合举办“回顾与展望:中国社会转型时期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高级论坛。
 
内蒙古大学副校长齐木德道尔吉教授出席论坛并致辞。本次高级论坛参加者有:中国社科院郝时远教授、中央民族大学金炳镐教授和张海洋教授。他们演讲的题目分别为“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与中国社会转型”、 “谈近年来我国民族理论的若干问题”。来自上海大学、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内蒙古大学的二十多名专家学者在论坛上发言。

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的第一个省级自治政权,可以说在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方面起到了示范作用,“为在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树立了光辉典范。”

本次论坛主题围绕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学术研究,在肯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基础上,深入探讨在民族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过程中所呈现出的各类现象,力争通过学术界内的相互交流,为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以及和谐的民族关系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那顺巴依尔教授作了论坛闭幕总结,并特别感谢与会各位专家学者的参与和支持。

本次学术会议主要讨论的议题有:

1、会议主旨

2012年10月20-21日,受邀赴呼和浩特参加由某大学某学院主办的针对“第二代民族政策”的学术会议。所谓的“第二代民族政策”,是由受中共所宠智囊人物胡鞍钢等人提出的有关取消现时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具体内容大致为:民族去政治化;取消区域自治政策;在身份证上一律注明中华民族;取消现行的民族识别政策,只承认有统一的中华民族、等)的一套主张。

从学术角度来讲,胡鞍钢等人的主张根本不值一驳。他们那些所谓的“第二代民族政策”的文章和论调,充其量是个政论或评论文而非学术。可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其学术标准,而在于产生的政策环境和指向。在中国这个把民族问题当作异常敏感的国度,胡鞍钢之流公然否定现行宪法规定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文章得以在《新疆师范大学学报》这一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身就是个允许甚或鼓励殖民政治的明显信号。

自进入新世纪以来,相继有由现任政治局委员作序的《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新疆稳定问题的观察与思考》(马大正著)等否定现行区域自治制度的相关规定,只为自治区汉民族利益呼与鼓的著作得以公开出版,与没有哪个出版社敢于出版单方面为少数民族利益呼号的著述,更没有哪个少数民族官员敢与这类观点沾边的情形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胡鞍钢和他们的政治支持者们大概因为喝了殖民政治的兴奋剂,变得忘乎所以、无所顾忌、迫不及待、摩拳擦掌。以为在21世纪的今天,仍然能够像19世纪的美国南部诸州、20世纪的南非或20世纪30-40年代的纳粹那样,可以为所欲为,可以赤裸裸地强行种族同化政策,可以践踏现行的国内法和中国政府早已签字加入的保护少数族政治权利和文化多样性的国际共识和条约。他们以某个具体的国家为例子,力图证明自己的主张为建设认同归一的强大中国所需。他们不愿反省自己,不愿从反省中总结认同不一的原因所在。他们没有反省的文化自信、政治道德和社会雍容,他们只会为自己辩解,只相信物理力量,以为物理力量的强大就是正义。他们拾起了早已为文明所不齿和摒弃的19世纪帝国主义扩张时期的丛林法则,以为那就是通向强大和实现崛起的灵丹妙药。他们推崇个别国家已经取得的成果,却不知或有意回避梳理历史和现实的关系,有意回避中国的汉族和周边非汉民族的关系为前者为求生存和富裕蜂拥来周边地区的历史事实;回避除了军事征服以外,绝少有周边民族为求生存而去内地不归的、令他们自己汗颜的历史。

如此的历史,如此一个与他们所推崇的某国历史完全颠倒过来的移民流向、认同流向,是能够相提并论的吗?有比可性吗?答案是不言自喻的—除非你是精神病患者!

2、“权威”

在中国参加学术讨论会,往往会碰到特邀“砖家”的长篇絮叨,不管他讲的怎样,必须忍受,以免影响会议气氛,导致主办方和“砖家”不舒服。奇怪的是,“砖家'们的自我感觉非常好,即使是分不清学术和政治也罢!

就此次的学术讨论会来讲,邀请了北京的几位中共民族政策方面的行家。我之所以称他们为“行家”而非“专家”,是因为他们都是阐释中共现行民族政策的懂行人,更是懂得政治动向的敏感人物。所以,从此次会议的主旨来讲,请他们是请对了,也是非常及时的,他们也真能发挥一些政治影响力。这些,我等望尘莫及,所以,非常理解、支持主办方的用心。

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他们以及有些参会者弄不清学术和政治的区别,把“行家”对时政的评论,把他们的政论演讲当做学术。比如,此次邀请的三位“行家”中有两位以中共的民族政策和现行法律、法规为唯一准则,以第一人称的手法,通过比较国内外的情况,驳斥了“第二代民族政策"之荒谬;另一位以1912年的中华民国为最佳政策设计,也用第一人称的手法,论证了“第二代民族政策”之危害。

如同他们的论敌,三位发言的内容充其量只是个政论文。可是,我们有位点评人却把它与学术论文混为一谈。这对于作为听众的学生来讲,危害匪浅。这是因为,对于大多数中国大陆学生来讲,由于听惯了或被灌输惯了以学术名义进行的政治宣传,以第一或第二人称所作的叙述,往往分不清学术与政治宣传的区别。所以,在肯定此类政论的现实需要的同时,有必要注意让学生有个尺度。

有位“行家”认为,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很难避免没有立场和倾向。他说的没错!但是,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你有没有立场和倾向,而在于你用什么样的方式和途径表述你的立场和倾向。学术表述的关键在于使用第三人称,通过驱使资料来表达你的立场或倾向,而不是其它。

3、研究视角的问题

有位老师以蒙古族农牧区人口的城镇化及其后果为内容,论述了城镇化与民族文化的发展、城镇化与贫困化等一系列问题的关系。作为对城镇化背景的考量,报告以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的政策规定为剖析对象,通过比照两个参照系之差距,交待问题所在。但是,该报告由于没有交代自己的切入点(事件或时间),使人很难把握其主旨所在。休会期间我曾问到:既然把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的相关文件和规定作为考量要素纳入了考察视野,为什么忽略了中共17大报告中的相关规定?难道上述城镇化施政仅仅是出于文化和经济发展的考量?没有其他的政治亦即同化考量?报告者回答说是以最近的文件为标准。又追问:能否量化一下这个“最近”?回答还是含糊其辞。

这里的关键在于报告人的学术素养,即,研究一个问题,必须要交待问题的切入点。这就好比先交待比赛规则,有了规则,观众或裁判才知道怎么欣赏或评判这个节目,才能掌握欣赏或评判的方式方法,才会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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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一:
所谓改革开放的逻辑就是补资本主义的课。这二十多年当权派主导的改革就是捡起以前废除的东西,经济制度如此,民族政策看来也要如此。先是借鉴苏联的民族政策模式加上中国特色,60年代开始排挤和打击少数民族干部,邓小平时期进入废弛混乱阶段,然后再彻底复辟蒋光头搞过的民族压迫和同化主义就显得自然天衣无缝了。

经济实用主义这一套必然视建国后建立的民族自治的制度和理论为发展障碍,经济实用主义并没有一套民族理论,在中国这个多民族错综复杂的国家,实用主要正在民族问题上制造一场灾难。

就像中国的权贵党要彻底摒弃毛泽东和共产党的旗号要冒失去仅有合法性的危险一样,如果中国权贵胆敢让国民党搞的民族压迫一套借尸还魂,就等于对少数民族扔掉了最后一块遮羞布,那时候体制内部的以及对体制仍然保留一丝幻想的少数民族人士就会旗帜鲜明地加入反殖反压迫的斗争。

对于打出民族自决旗号的民族主义力量来说,国内反对势力猖獗未必是坏事。“国家要独立,民族要解放,人民要革命,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

评论二:

在人类社会与人类历史中,搞民族压迫是多民族国家中的常态,正如私有制产生以来,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体制也一向都是人类社会的常态那样。

过去曾经觉得很奇怪,犹太人里有类似于爱因斯坦这样的人,为什么国社党还来大搞反犹?后来才知道,不搞反犹,国社党就根本无法上台。

同理,在97年东南亚金融风暴之后,要是苏哈托政权不在雅加达搞打砸抢,不去鼓动暴民去搞迫害,烧房子,搞集体轮奸,那么经济危机所转化成的政治危机很容易烧到自己的头上。

就跟当年铁木真不去往外打,不去杀戮抢掠,那么他自己的位置也根本就坐不了几天那样。

列宁式的民族政策,是20世纪的产物,在实践中也就是运行了几十年而已。

正如“高生活成本”有利于维稳,而厉以宁(此人是习近平的导师)天天大谈“为了保持国民的劳动积极性,应该彻底废除所有福利制度”那样,适度的民族矛盾和周期性的民族迫害,也有利于私有制条件下多民族国家之政权稳定性。即便是你自己不想乱,也真的稳定了,人家反倒还觉得不闹闹不行,正如国会纵火案或者是911事件都是对当权者起到了极佳的效果那样。

在在中共民族干部家庭出身的人,很容易将毛和中共的民族政策给当成是天经地义的东西,但是,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那只是十分短暂的一瞬间而已。

在共产主义退潮,民族主义复兴的时候,如何来体现民族主义大旗?对外,搞边境冲突,搞海上摩擦,对内,迫害少数民族。唯此,才能够赢得多数民族的支持,从而确保政权的合法性。

在大约十年前,别斯兰人质危机时,普京放了狠话,而且也确实做到了将穆斯林的尸体摸上猪油来下葬,结果在俄国内部,对普京的支持率一下子上升了很多。

多民族国家中,只要是搞民族主义,那么肯定会形成对内的民族压迫,唯此,才能够保证执政合法性。(北方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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