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1日星期五

实名举报胡春华包庇内蒙古王以廷等人集体盗窃百亿国有矿山资产

 原标题:实名举报胡春华包庇内蒙古王以廷等人集体盗窃百亿国有矿山资产的犯罪事实/ 作者:刘晓东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南下“接棒”汪洋,成为广东发展历史上最年轻的省委书记。胡春华,这个被网络炒作的中国未来“王储”,十八大也获得升迁为执政党的政治局委员。
       
论政绩,胡春华的政治生命早该结束了。胡春华任河北省长期间发生三鹿毒奶粉的超级丑闻,他到内蒙古任书记几年,以发展经济为名,大肆圈地、开矿、开发,引起牧民极度不满,以至于发生多起的大规模抗议示威。应该说,胡春华主政内蒙古,这里的环境受重创、百姓的怨恨急剧上升。 那么,这样一个庸才和骗才,何以步步高升,秘诀就是包庇贪污腐败,用国家宝贵的资源送人情,为自己的升迁买路。在他管理内蒙古期间下,内蒙古厅级实权领导普遍在各处矿山开发项目中持有股份,各种证据确凿的举报早就上报中纪委。中纪委也专门多次派人调查,并责成内蒙古党委和纪检委处理有关责任人。
   
中纪委前任书记贺国强在4月23日一次会议上,提出要重点解决10个方面腐败问题。其中有两条专门是针对内蒙古已经严重存在的腐败问题:
   
1、是要严肃查处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违规审批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利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基层干部违规违纪参股办矿的案件,矿山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

2、是要严肃查处执法不公、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基层干部和司法执法人员执法不公、以案谋私、贪赃枉法的案件,收受贿赂和礼金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为了买通各路神仙,为其升迁摇旗呐喊。胡春华竟然对明显的厅级领导集体勾结不法商人盗窃国家矿山资源装聋作哑。而且,变本加厉,对于向中纪委反应情况的实名举报人,多次指使其手下利用人民赋予的公告权利对举报人采取各种打击报复的手段予以迫害。
   
我本人于二月上旬联合浙江华远矿业公司的负责人实名向中纪委举办内蒙古阿拉善盟太西煤集团王以廷等人集体盗窃百亿国有矿山资产的犯罪事实(具体见下面附件),在中纪委立案调查期间,胡春华的手下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主要领导,指使太西煤集团负责人的司机刘月明等人,通过北京王玉梅律师事务所收买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局主要领导和高碑店派出所办案警官,在朝阳区高碑店的阿一会馆附近,联合黑社会10成员,对本人栽赃陷害,并殴打成重伤。被收买的朝阳区部分警官面对明显的黑社会犯罪事件,不闻不问,却采信刘月明等人的诬告,以诈骗罪把本人投入朝阳区看守所非法拘留30天。诬告本人冒充中纪委工作人员诈骗的所谓证据,还是黑社会和办案警官合谋通过假手机短信伪造的。
   
“十八大”后,务实能干的王岐山先生成为中纪委书记,他曾建议有关人士去读法国政治与思想家托克维尔的着作《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文中谈到法国大革命后,原有封建制度因腐败和不得人心而崩溃,但社会动荡却并未带来革命党预期的结果,统治者和民众最后都被相互间的怒火所吞噬。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11月17日主持中共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再次警告:“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希望中共正在的酝酿“北京整风”运动能拿胡春华包庇内蒙古王以廷等人集体盗窃百亿国有矿山资产的犯罪事实开刀!
       

   
2012年12月22日
   
实名举报人: 刘晓东
   
身份证:230103196805155531
手机:18911011206

附件:举报内蒙古王以廷等人集体盗窃百亿国有矿山资产的犯罪事实

王以廷,内蒙古太西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原是国有企业,在内蒙古阿拉善盟控制了大量国有煤炭资源。王以廷原是副厅级国家干部(现享受厅级待遇),做为太西煤集团当时的主要负责人和实力控制人,多年来利用各种手段,包括给内蒙古自治区各厅局实权领导赠送暗股方式,在煤炭开采及综合利用方面转移国有企业利益,逐步侵吞了上百亿人民币的国有资产,并通过行贿受贿、利益共享等非法手段,钻国家管理的漏洞,把太西煤集团变成了他个人为核心小集团的私有集团。他还通过行贿受贿手段买通各级贪官污吏,建立了一个地方权贵保护伞。其中,2010年还欺世盗名骗获了“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我们初步获悉或了解的王以廷犯罪事实如下:
   
在太西煤集团企业还是原国企业时,王以廷作为企业控制人,与一个陈姓朋友内外勾结,指使陈诬告太西煤集团违约,与当地法院配合,由王以廷安排,太西煤集团把超过亿元的国有资金赔偿给陈,过后又通过陈洗钱给王以廷的私人账户,帮助王以廷获得了后来收购太西煤集团国有资产的资本金,太西煤集团也逐渐从国有企业被盗窃成王以廷为核心小集团控制的民营企业。
   
内蒙古自治区纪检部门也曾多次调查过王以廷问题,曾经双规过他,其中有50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往来,王以廷万法说明合法来源。王以廷利用关系网的保护,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一个厅级领导摆平了此事。王以廷为报答所谓的救命之恩,把本来属于别人的一块价值超过四亿人民币的矿山开发权益赠与该局长的弟弟开发,去年非法侵占超过亿元的资源。
   
由于担心盗窃巨额国有的罪行将来被国家清算,王以廷近期加快向国外转移资产。他以开采澳大利亚金矿的名义,已经转移数十亿资金到国外。在国内,他不断疯狂盘剥和侵犯合作伙伴的合法利益。其中王以廷控制的太西煤集团与内蒙古阿拉善华远矿业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贺兰山焦煤有限公司,他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六年来侵犯合作伙伴华远公司的合法利益超过一亿元人民币。之所以这样疯狂,就是他已经感觉来日不多了!!!
   
我们强烈呼吁中纪委领导重视此事,尽快介入调查,查明王以廷侵犯巨额国有资产、行贿受贿、转资海外这些犯罪事实,让这样的蛀虫受到应有的惩罚。
   
201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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