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0日星期日

论蒙古族寺院教育

佛教文化产生之后,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传承延续,这种文化传递必须有一定的教育体系作保证,于是,出现了佛教教育。在蒙古族地区,自从藏传佛教传入之后,佛教寺院教育就逐渐形成和壮大起来,成为蒙古族地区的一个庞大的教育系统。在蒙古族封建制的教育机构中,除了一小部分官办的世俗官吏学校和私塾外,其余大部分是寺院教育。寺院即是学校,喇嘛就是教师,佛教经典就是教材。可以说,一座较大的寺院就是一所学校,社会上有文化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僧侣出身。

在蒙古族的教育发展史上,寺院教育是蒙古族的主要教育形式,它在几百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仅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教育体系,而且在培养人才、保存古籍、促进蒙藏文化交流等方面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佛教教育是蒙古族古代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在蒙古族教育史上的地位与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一、蒙古族地区寺院教育的形成
蒙古族地区佛教寺院之兴,自蒙古汗国时期已开始。1247年在蒙古帝国的首都哈刺和林建造第一座佛教寺院太平兴国寺(元惠宗至正六年即1346年改称为兴元阁)之后,随着佛教的不断发展,佛教寺院也随之在蒙古地区各城镇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不过,寺院建设最集中的城市是元上都开平府和元大都(今北京)。元上都是佛寺林立的草原都市,据《元史》记载佛寺竟达167座。《马可波罗游记》记载,上都大的寺院像一座小镇,每一座寺庙里约有2000多名僧伽,可见其僧人之多。目前,我们还没有掌握元代寺院教育的史料,但我们也不难想象,如此大的寺院,又有如此多的僧侣,其寺院教育规模也肯定不会小。

由于元代寺院教育史料缺乏,在此不能深入探讨。在元代,藏传佛教在蒙古族地区寺院中普遍存在。

16世纪末,藏传佛教以格鲁巴(俗称黄教)教派的形式第二次传入蒙古地区后,蒙古族封建割据势力却不谋而合地扶持和倡导黄教,甚至统治者本身也大有人出家为僧,译经传法。自1578年阿勒坦汗与索南嘉措会晤后,在短短的几十年间,藏传佛教格鲁派以其革新后的全新面貌迅速征服了蒙古各部,取代了蒙古族传统宗教萨满教而成为蒙古社会中占主体地位的宗教。藏传佛教在蒙古社会中的迅速传播和发展,不仅使得辽阔的蒙古地区寺院林立、僧众遍地,同时也给蒙古社会及其教育体系带来了深刻的变化。

元代和明末及清代传入蒙古的藏传佛教,由于教派的不同,它们各自的教育体系和师承方式方法也有所不同。萨迦派在元代成为蒙古帝王们尊崇的宗教教派,也执掌了全国的宗教大权,但它的宗教势力范围只局限于蒙古上层统治集团之内,信教的民众极有限,其佛教教育也只局限在上都和大都等极少数城镇的寺院内,社会影响面也很窄。而格鲁派不同于萨迦派,格鲁派在蒙古地区不仅被上层统治集团所拥戴,而且也受到全社会的崇奉,在蒙古民族中达到了全民信仰的程度。大大小小的格鲁派寺院星罗棋布,遍布整个蒙古地区。这个时期的寺院已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完整的组织体系,并带有制度化、模式化和程序化的特征。这些寺院不仅成为蒙古族地区宗教集会和经济贸易的场所,而且成为佛教文化教育的中心。

二、寺院教育机构及教育内容

(一)格鲁派教育体系的形成

蒙古族地区的绝大多数佛教寺院是格鲁派寺院。格鲁派教义传入蒙古地区时,把藏区格鲁派寺院的教育体制和教育制度也带入蒙古地区寺院内,而蒙古地区寺院在接受和传播佛教教育的过程中,又与蒙古社会传统的世俗教育相结合,形成了具有蒙古地区特点的寺院教育。

格鲁派是藏传佛教中形成最晚的一个教派,因该教派僧侣都戴黄色僧帽,故又称之为黄帽派,简称黄教。藏语格鲁巴的意思是“善规”或“善律”派,其事实也是如此,此派在藏传佛教各派中以教诫严格、戒律严明和教义完备而著称。

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罗桑扎巴在广学各派经典教义、兼收并蓄的基础上,吸收各派长处,汇集梳理出一套次第井然的教义教法系统,提出了学习显宗经典进行修心,在心灵和意识得到训练的基础上再进而学习密宗的修习次第,以及僧人必须遵守戒律的宗教改革思想。这一思想主要通过宗喀巴本人的著书立说、讲经说法加以体现。宗喀巴的这一思想由于保持了僧众所熟悉的各派教法特点,很快得到了传播,同时给当时出现的宗教“颓废萎靡”现象带来了新的复兴时期,也得到了各界的响应与统治阶级的支持。

宗喀巴的宗教主张及观点、宗教改革思想,当时在西藏社会和佛教界产生了极大的反响,由此他的名声也大振,信徒与施主与日俱增。但时至此,宗喀巴及其徒众却无一固定的居处,长期处于游荡之中,为了僧徒有个固定的住所,在僧徒与施主的请求下,1409年在拉萨建成了格鲁派第一所寺院甘丹寺。

当年建成赤妥康、大经堂和70余间僧舍,解决了数百僧徒的住宿问题。甘丹寺的建成不但结束了宗喀巴徒弟们游荡的历史,更重要的是它标志着宗喀巴创建格鲁教派的成功和寺院教育开始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为了更广泛的传播格鲁派教义教法,宗喀巴又先后授意弟子绛央曲杰、释迦也失分别于1416年和1419年建立哲蚌寺和色拉寺,构成拉萨三大寺,奠定了格鲁派稳固的基础。在寺院建立之后,宗喀巴又依其学法经验制定了僧入学法经显入密的次第,规定《释量论》、《现观庄严论》、《中观论》、《俱舍论》、《戒律论》为学显宗僧人必修之5部著作,《密集》、《大威德》、《胜乐》为学习密宗僧人的必修经论,是时还相应规定了学习时间和所达到的标准。宗喀巴这种修法次第虽在初时不十分严格和明确,但在格鲁派寺院中始终得到了贯彻执行,并且得到了其亲传弟子及再传弟子的补充和完善,最后成为学经内容固定,时间安排、班级晋升、学位考取制度规范等严谨的寺院教育体系。这一教育体系对以后格鲁派(也对其他教派)的宗教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

格鲁派在发展过程中,除了不同于其他教派的教义教法,强调戒、定、慧三学而外,为了使僧侣首先从戒律上达到一个自律和他律的高度,特别注重较为封闭的传经方式,即寺院教育。由此使寺院建筑规模宏大,寺内组织严密,僧人学经制度规范。在该派寺庙中,不分大小都有一套管理、教经的体制,这种体制在所有的格鲁派寺院之中除了规模大小、人员多少的差别外,其形式和结构大致相同。

(二)蒙古寺院的教育机构

1578年,蒙古土默特部阿勒坦汗与西藏格鲁派领袖索南嘉措的会晤,宣告了藏传佛教格鲁派教义正式走入蒙古草原。从此,藏传佛教并不像元代那样仅限于蒙古统治阶级内部传播,也不限于几个寺庙之内,僧人、学者直接走进平民百姓家中进行佛法三宝的宣传。皈依佛法、受戒出家者纷纷远走他乡,到西藏拉萨格鲁派三大寺院、日喀则扎什伦布寺,青海塔尔寺、佑宁寺,甘肃拉卜楞寺学佛法者日增。同时,在蒙古本土也修建寺庙,大批青年走出自己的家,走进寺院学习佛法,从而迫使寺院教育大大发展。

蒙古地区的寺院也同藏区寺院相仿,内设经堂、扎仓、僧热(班级)等。扎仓,意为学院,是藏传佛教最重要的教育单位。如果说一个寺院就是一所大学,那每个扎仓就相当于学院或专科、系的建制。蒙古地区凡较大的寺院都设置“却依拉扎仓”(显宗学部)、“卓德巴扎仓”(密宗学部)、“曼巴扎仓”(医药学部)、“丁科尔扎仓”(时轮学部)、“喇嘛日木扎仓”(菩提道学部)。大寺院是由几个“扎仓”联合组成的,但各扎仓之间有很大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中等寺院只有一两个扎仓,小寺院就不设扎仓,僧人要学经深造,只能到其他大寺院学习。

在蒙古地区具备上述五个扎仓的寺院不多,据记载,只有锡林郭勒盟的贝子庙有五个扎仓。具备却伊拉扎仓、卓德巴扎仓、曼巴扎仓、丁科尔扎仓四个扎仓的寺院较多,如锡林郭勒盟的贝勒庙、查干敖包庙、科右前旗的葛根庙(梵通寺),通辽的莫力庙(集宁寺),包头的五当召(广觉寺),阿拉善盟的广宗寺(南寺)、延福寺,乌审旗的乌审召,达尔罕旗的贝勒庙(百灵庙),科左中旗的玛拉沁庙,阿鲁科尔沁旗的城恩寺(祥乐寺),阜新县的瑞应寺等。设有三个扎仓的寺院也不少,如准格尔旗的准格尔召,四子王旗的锡拉木伦庙(普和寺),科左中旗的唐嘎日格庙(寿安寺),宁城县的*轮寺等。设置两个或一个扎仓的寺庙更多,不一一列举。

“扎仓”下设僧热(班级),僧热按学经的顺序和各“扎仓”的情况而设立。就“却伊拉扎仓”而言,都是以“五部大论”为主要学习内容,但因各个寺院所处的环境与条件不同,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教学的方式方法各有独到之处,因而在班级、学制、学习课程和内容的设置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别。有的寺院设13级,学程15年;有的寺院设16级,学程20几年;有的仅设几个班级,学程10几年。各寺所选用的辅助教材也各异,甚至在同一个寺内的同一课程各扎仓之间也有差别,其原因有多方面,其中主要原因是学僧的程度和老师的水平。

“扎仓”的主持人称堪布喇嘛,扎仓一切权利归扎仓堪布,其主要职责是监督管理本扎仓僧众学习显宗必修的五部大论(即《释量论》《现观庄严论》《入中论》《俱舍论》《戒律论》),核算扎仓的开销,处理扎仓的公务,担任扎仓会议领导,分配扎仓的经济收入,委任扎仓的执事,与扎仓内其他僧官共同处理扎仓内的纠纷等。堪布必须具有“格西”学位,任期5年左右,也可以连任两届,下设强斯达、格斯贵、翁斯达各一名。强斯达是堪布的总管,管理本扎仓行政、财产、土地、房屋、牲畜和属民以及对外事物。强斯达手下可设若干副手协助工作。强斯达由堪布委任;格斯贵掌管本扎仓纪律,处理一般纠纷,处罚犯规僧人,故俗称为“铁棒喇嘛”,由堪布任免调度;翁斯达是扎仓念经的领头人,主持扎仓诵经功课,由堪布委派;扎仓有一个总经师,由堪布喇嘛亲自担任,或由协助堪布的经师担任。每个班级都有主讲老师和几个辅导老师,他们全权负责扎仓的教学任务。

三、寺院教学过程

蒙古地区寺院的新学僧主要来源于寺属农民和牧民家的孩子,但大多数并非自愿,很多是由各寺规定甚至是当地的衙府规定,“二丁抽一”、“三丁抽一”和“五丁抽二或抽三”的办法来征集“班弟”喇嘛,有钱人或贵族子弟被抽中后,可以用钱买贫穷的人来替顶,甚至作为一种差役派给普通人。当然,也有虔诚者信佛、学佛,自愿当“班弟”喇嘛的。在蒙古地区,新学僧入寺,虽有一定的选拔制度,但各寺院和衙府征集班弟喇嘛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而在民间则形成为“约定俗成”的规矩。作为新学僧,进入寺院后,不管年龄、学历如何,一律以扎仓为单位编入“僧热”,到相当于预科或预备班学习。

蒙古地区的学僧三四岁入寺的极个别,一般都到七八岁才入寺,入寺就受沙弥戒,受沙弥必须剃度出家为僧,须受五戒,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这叫小戒,蒙语称“拉布金”,也叫第一次受戒。小喇嘛到十七八岁时受第二戒,蒙语称“格斯勒”(即中戒或具足戒),要遵守“八戒”或“十戒”有时还要加受“二十五戒”。喇嘛25岁前后受第三戒,蒙语叫“格隆”(即大戒或比丘戒),此戒戒条很多,共253条。学僧受沙弥戒后,由上师赐予法号,因其年幼,蒙古人称他为“班弟”。班弟入寺后首先学习藏文字母和藏文拼读法。班弟学习藏文及佛经必须拜师,老师多为班弟的伯父、叔叔、舅舅或者是其他亲属。在寺中无亲属的班弟就请老师学经,同时还要帮助经师和老喇嘛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当学僧的藏文拼读有了一定的基础后,开始学一些简易的短篇经文,教会一段要求早晚背诵,直到对所学经文倒背如流才让他另学一篇。只要经师教导有方,要求严格,学僧自觉勤奋学习念诵,到十几岁时,几部经文背得滚瓜烂熟,令人叹服。这为今后的诵经打下了较好的基础。这是新学僧在教学过程中的第一阶段,即以语文的读写、文法的学习、经文的背诵作为主要功课,以培养学僧的记忆力为主,大约用6年的时间。

由预备班经老师推荐就可以进入正式班,开始正规学习。进入正式班前还要经过考试,合格者准许进入正式班,按其程度分班,不合格者仍拒之于正式班门外。
格鲁派主张学经应先显后密的次序。学僧入寺分科也有三种办法:一是先入显宗扎仓,毕业后再转高级的密宗扎仓学习;二是先入密教扎仓学习,不再转入显宗扎仓;三是专在显宗扎仓学习,毕业后不再转入密教扎仓。显宗为正常基础教育,而密教注重修持。

进入显宗扎仓学习的学僧可以参加寺院举行的许多法会,法会上学僧穿戴的僧衣僧帽及饮茶碗具、念珠、坐垫等必需品由老师和该家的僧人准备。初次进入僧会的学僧,事前必须向经堂大僧官和领诵师请示,允许后考试合格者准许进入法会。学僧进入显宗扎仓后,开始接受寺院的正规教育,即开始了第二阶段的学习。第二阶段为因明学及佛教教义的基础训练。由于印度陈那及法称的因明学论著极为深奥,需要经过一个启门的过程,因此先精选一些与“五部大论”内容相同的其他简易读本学习,等有了一定的基础后才正式学习“五部大论”。第二阶段大约为6年左右的时间,相当于中学时期的教育。

第三阶段是对五部大论的研习,是高层次的教育,相当于大学教育。主要是学习因明学、般若学、中观论、戒律学、俱舍论等五大经论,大约需要15年甚至更多的时间。正规学习采取机械的按年升级办法,最高年级13级,每级为期一年或两年不等,一学年为两个学期,中间有休假,直到最高一级“嘎拉木僧热”就没有年限了,由老师推荐,向扎仓申请报考不同等级的格西学位。蒙古地区各寺院授予的学位有不同的叫法和名称,如有“道仁巴”“嘎仁巴”“阿林金巴”等,这些显然都是从藏区不同寺院的不同的叫法演变而来的。学完第三阶段,相当于大学毕业了,蒙古地区凡是有资格授予学位的寺院扎仓,均授予上述“道仁巴”等初级学位。但是,又因寺庙的影响大小、扎仓规模的不同,学僧深造程度也不相同,因此,有些学僧根据自身的条件,力争到影响较大的寺院得到学位。有的富裕喇嘛,有决心继续深造的,仍不满足蒙古地区的学位,还要到青海的塔尔寺、甘肃的拉卜楞寺或拉萨的三大寺继续深造,以获得“拉然巴”“佐然巴”“朵然巴”等学位为荣。特别是在拉萨三大寺中获得“拉然巴”学位者,回到蒙古地区后身份更加显赫,有可能取得呼毕勒干(转世活佛)资格。在蒙古地区获得拉然巴学位的格西大有人在,比如阿拉善的拉然巴阿旺丹德尔、鄂尔多斯的拉然巴罗b僧道尔吉、布里亚特的拉然巴阿旺道尔杰等。

蒙古地区凡较大的寺院除了设立显宗扎仓以外,还设有密教扎仓、曼巴扎仓、丁科尔扎仓和喇嘛日木扎仓。这四个扎仓也各有一整套严格的学程,固定的专用教材,严谨的学习制度、考试制度和独具风格的教学方法,也有较雄厚的师资力量。大部分寺院培养出来的宗教文人——格西,他们成为蒙古地区佛教文化的继承者和弘传者,为蒙古地区藏传佛教发展和与藏族间的文化交流做出过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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