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日星期一

四十余年回首看内蒙文革

程惕洁
 一、引言
如果史料能逐年积累而非加速流失,人们的观点能百家争鸣而非一言堂,那么,时间差对于恢复民族的历史记忆来说,未必全是坏事。甚至可以说,对重大历史事件的全面审视和深刻理解,往往需要借助一定的时间距离(比如说远隔四十余年),甚至一定的空间距离(比如说远在美国纽约)。我不敢说这是否是个规律,但起码,这是我此时此刻内心深处的真实感受。
 
做为一代文革经历者,我们已经步入老年早期。纵使当年大名鼎鼎的文革明星,不论观点派系,也大多数烟消云散,其中不少人已经做古。但做为当年内蒙造反派的普通成员,四十年来我时常回忆和反思那场运动,许多人物事件仍然记忆犹新,无法淡化,难以忘怀。特别是我的老朋友,被称为“内蒙聂元梓”的高树华老师,刚刚六十二岁,两年多前含冤去世,壮志未酬,留下许多文稿托我整理加工。他的突然去世,勾起我许多联想。因此,想借此机会,从社会运动和角色互动的观点,对内蒙文革旧事加以梳理,试图总结成几个略带新意的命题和论点,同与会朋友讨论分享。二、“路线斗争”与“民族斗争”交叉互动
 
这个话题涉及到对内蒙文革的宏观分析,属于所谓“宏观社会学”观察方法。我们都知道,文革发端于毛江“文革左派”同刘邓“走资派”之间的所谓路线斗争,或者说贴了政治标签的权力斗争。在争夺话语权和宣传阵地上,表现为上海《文汇报》同北京《人民日报》之间的较量;在争夺政治领导权方面,则表现在马拉松式的前门饭店会议上(1966年5月21日至7月25日),连续斗跨北京的彭真、刘仁,天津的万晓唐、张淮三,河北的林铁,山西的卫恒,从而为文革大地震扫清华北地区的障碍。在同一个前门饭店会议上,最后一场斗争围绕着乌兰夫进行,耗时43天。虽然会议期间,周恩来同后来的文革左派狼狈为奸,给乌兰夫生搬硬套了若干条所谓的“修正主义罪证” (例如在牧区实行的“三不两利”政策等等),但真正打倒乌兰夫及其家族成员的杀手锏,是所谓“民族分裂罪行”,强行制造了一个“乌兰夫反党叛国集团”。由于当时所处的特殊时间(毛泽东反对一切帝修反的歇斯底里高潮)和特殊空间(中蒙中苏边境,国防前沿),中共领导层几乎全体一致给乌兰夫往民族矛盾上拉。因此,官方规定的内蒙文革斗争目标,自始至终有两个东西交叉互动:一个是和全国相同的所谓“反修妨修”;另一个则是边疆特有的所谓“反民族分裂”。前一个比较虚,后一个更具体,更紧迫,更要害。
 
基于此原因,乌兰夫被斗倒之后,不但失去权力,而且失去自由,被事实上软禁在海军大院。而这一切,发生在文化革命尚未正式开始之前。因此,到66年6月文革正式开始之前,遭到清算的乌兰夫及其家族和亲信,已经完全成为死老虎,明摆着的“阶级敌人”。从党政军负责人到普通群众,已经找不到不声讨乌兰夫,不同乌兰夫划清界限的人了。虽然毛泽东在一次接见红卫兵活动中(1966年某月某日)破例开恩,让乌兰夫也陪同上了一次天安门城楼,从而有谣传说毛要保他。但事后证明,那只不过是毛领袖又耍的一次手腕而已。
 
由于文革开始时,根本不存在公开的“保乌”势力,所以,从六月到九月的三个多月中间,内蒙文革的斗争焦点,主要围绕反不反工作组,反不反本单位的当权派而展开。而工作组和本单位当权派的后台,也不是统治内蒙长达十九年(1947-1966)的乌兰夫及其亲信,而是在前门饭店会议上的“反乌功臣”,号称“内蒙左派书记”们。他们以自治区和盟市两级的汉族高干为主,仅有一两名象征性的蒙族干部(例如军区副政委吴涛)。
 
表面上看,从文革爆发到革委会建立的一年多当中,内蒙文革没有明显的民族特色,起码在两派斗争最激烈的内蒙师院,蒙族同学生多数,明显站在造反派一边,与汉族造反派一起,先反工作组的镇压,接着反自治区党委的“资反路线”,又反“二月逆流”,最后迎来毛周主持制定的中央处理内蒙问题八条决定,即所谓“红八条”,正式承认了以呼三司为主的内蒙造反派的“正确性”。
 
但是,从中央煞费苦心地筹备内蒙革委会,到仓促决定头脑简单、对民族政策毫无知识的滕海清出任一把手,到迅速调派27军和69军进驻内蒙战略要地等等一系列动作,不难看出在所谓“路线斗争”的背后,仍然深藏着中共决策层的心腹大患——民族斗争,或者所谓的“民族分裂危险”。现在回过头来看,当年的所谓“反修防修”“反对民族分裂”等等耸人听闻的斗争口号,和“阶级斗争为纲”一样荒唐可笑,都是毛泽东这个新时代的唐吉柯德,向历史车轮发起的挑战。果然,从后来披露的历史资料看,滕海清在北京接受圣旨,快速空降内蒙时,是带着深刻的民族偏见而来的。偏见的根源既有他个人的粗暴和无知,更有中共高曾对他的面授机宜。因此,他内心从来没有信任过任何一个蒙古人,就连他的老搭档吴涛将军也不例外。
 
滕海清的偏见无知,加上中共高层(毛、林、周、康、江、谢等)对内蒙形势的错误判断和坚持误导,基本上种下了后来走火入魔的“内人党冤案”的祸根,为一系列错误奠定了基调。至于那些枝节性的诱发事件,例如从206专案的沉渣泛起,乌兰巴干个人讲述的演绎故事,到“群专”逼供信打出来的种种所谓“确凿证据”等等,统统都是“民族斗争”路线主导下的必然结果。
 
如果按照官方十年文革的时间划分,“内人党”冤案肯定属于文革的内容,但是,如果按照刘国凯的三年文革论,那么,“内人党”案件基本上发生在自治区革委会成立(1967年11月)之后到中共九大召开(1969年4月)之后的一年半时间内。虽然从时间上勉强可以归入文革阶段,但同群众运动已经没有什么关系。那场迫害蒙族同胞的大疯狂,基本上是中央到地方,从军外到军内,从政府各部门到基层厂矿、部队、单位、学校、农村牧区,有计划、有领导、有步骤的的国家政权行为,跟文化革命中典型的群众运动没有什么共同特征。表面上看,似乎也有群众参加,有标语口号,有批斗会,有隔离审查等等,但是基本上看不出有什么派性的介入。因为有滕办和革委会核心小组的直接指挥,因此它应该属于“领导运动”而不是“群众运动”,是“领导闹事”不是“群众闹事”。当然,毛泽东批评“扩大化”之后,受害者大批上访告状,才真正出现了短时间的群众闹事和无政府主义。那属于“内人党”运动的后遗症,不是冤案本身。
 
官方的文革史,往往将文革期间的种种怀事,一股脑儿推给红卫兵和造反派,而且还简单地把红卫兵等同于造反派,于是在没有经历过那场运动的人当中,制造了许多时间、观念和事实上的混乱。挖“内人党”这件事也不例外。即使图们和祝东力的《康生与“内人党”冤案》一书,也有抹黑造反派的痕迹,虽然当年的图们,也属于内蒙军区造反派的一员。那么,究竟有没有造反派,充当挖“内人党”的打手和急先锋呢?当然有,比如内蒙军区造反派头头马殿元,就是比较典型的一个。他不但坚决主张和即将参与军区政治部的挖肃,而且赤膊上阵,亲自动手打人。当造反派老战友高树华当面批评他搞“逼供信”之后,他还反骂高是“右倾保守”,“同情坏人”。运动后期,马因为手上有血债,被送到石家庄高级步校隔离审查,据说因精神失常而跳楼自杀。但我认为,马殿元的例子只是个案。既非造反派的组织行为,也非造反派头头的普遍现象。反之,就我接触的情况,多数造反派,都对挖“内人党”的走火入魔,表示怀疑、反感,甚至公然对抗。特别是那些独立思考能力比较强的人。例如内蒙党委“红旗造反团”的那松巴雅尔和白彦太,分别成为内蒙革委会常委和委员。在第一个“内人党徒”特古斯被揪出之后,他俩就公开在会上发言,表示“特古斯是革委会委员”,不经司法程序而任意逮捕,破坏了新生红色政权的威信和工作成效。结果,他们的发言被滕海青打断,后来怀疑他们也有内人党嫌疑。其他进入常委会的造反派领袖,例如高树华、王金保、王志友等,也对内人党案表示过疑义。但是,恰恰因为内人党案件是一道圣旨,任何人也阻挡不住。再加上,真正的实权并不掌握在造反派手中,因此,他们的声音才微不足道。假如挖肃运动不是党政军系统的有组织行为,而是群众运动的自发活动,肯定会触发严重的派系斗争,既有造反和保守两派的分化,也会有以民族成员为标准的观点分化。可惜,在整个挖肃过程中,我们看不到这种分化。
 
这里顺便谈谈“内人党”冤案造成的伤亡人数问题。汇集我目前能找到的各种资料,大约有三种说法:
    1,第一种说法来自官方,是图门、祝东力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起诉书》:34万6千多人受到关押迫害,1万2千2百22人被迫害致死。另有8万7千180多人致残。
    2,第二种说法来自反对派运动。例如流亡海外的蒙古族学者巴赫认为:逮捕关押了80万人,多达50万人致残,5万人被拷打迫害致死。
    3,第三种说法,来自于半官方的学术研究机构。根据内蒙古大学编写的《内蒙古自治区史》中记录,有2万7千900余人被迫害致死,有12万多人被迫害致残。但资料没有提到被关押者的总数,相信应该在50万人以上。
 
综合三种说法,我个人倾向于第三种,即关押50余万,致残12万,死亡两三万。原因有三点:第一,中共官方在披露所谓“黑暗”数字上,向来人为缩小,习惯于遮遮掩掩,例如五八年的右派数字,60年代饥荒死亡人数等等;第二,而巴赫先生所说的80万人被关,50万人致残的说法,与我当时做为内蒙日报记者所目击的情况有差距,因为当时全自治区的蒙族人口总数才两百多万,80万人占三分之一还多,似乎比实际情况有夸大;第三,内蒙古大学的内蒙古现代史研究所,有一批功底扎实,态度严肃的学者(以郝维民为首),他们有条件也有能力下功夫,做一番比较细致的调查研究,因此有可能得到比较真实的数字。即使这个中间数字,已经占到蒙族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多,迫害比例之高,在全国是罕见的。
 
然而,物极必反。经过这番折腾,原本比较和谐的民族关系不复存在。虽然中共重新启用乌兰夫家族,百般安抚和收买蒙族少数精英上层,但是蒙族人民已经识破了中共统战的手腕,再也不给中共真心卖命了。民族复兴意识开始抬头,海外的蒙族民主运动形成组织,一个货真价实的“内人党”(内蒙古人民党)已经宣布成立多年。总之,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历史和中共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三、“官方文革”与“人民文革”两条脉络
 
关于文革的分期问题,我基本同意刘国凯有关“人民文革”的论断,也同意他的“文革三年论”。此处不想过多涉及“人民文革”的定义分歧和相关争论,只想以我对内蒙文革的亲身经历,和以记者身份所广泛接触的资料,来旁证“人民文革”的真实存在,以及它与“官办文革”的交叉互动过程。
    我认为,“人民文革”在内蒙不但脉络清晰,而且在短暂的几个月内(1966年10月至1967年四月),几乎曾经扮演群众运动的主导角色。当然,这里所说的“人民文革”,是指在文革大框架之内,有限度捍卫民众自身权益的有组织活动。或者说“醉翁之意不在酒”“打者红旗反红旗”。从1966年春夏之交到七八月份,各高校的文革主要围绕“保党委保工作组”还是“反党委反工作组”而展开,总体形势是保守派占优势,有组织、有后台,相比之下,造反派只是被动防守、零星孤立、各自为战,其主要精神支柱是不定期发布的“两报一刊”社论和毛领袖的最高指示。这一阶段,仍然以官办文革为主导,人民文革尚成不了气候。
 
到八九月份,文革由学校发展到社会,一方面是红色恐怖风暴残害所谓黑五类,另一方面是各单位的党委普遍把敢于率先贴大字报的人打成反革命,从而制造了社会上的大批冤假错案,为随之而来的造反派大串联提供了土壤。
 
从九月份开始,三大原因促成造反派由无组织变成有组织:一是批判血统论和资反路线;二是跨单位的红卫兵和战斗队组织合法化;三是全国范围的免费大串联。虽然中央文件一直把大串联限定在大中专学生中间,但工人和机关干部的大串联仍然数量庞大,无人干涉,我的感觉他们和学生数量相当。短短一两个月,运动初期被党委和积极分子们压制的落后份子、反党嫌疑、黑五类们,迅速组织起来,成为造反派重要力量。其势头之猛,在中共历史上罕见。按照社会学关于群众组织和社会运动的理论,只要有魅力型领袖,共同的利害关系,阶梯式的权力划分和有效的奖惩制度,一个组织的战斗力就可以长久维持。
 
内蒙古几大造反派组织的诞生和成长,例如教育系统的呼三司、铁路系统的火车头、军工系统的河西公司“八一八”,文化系统的“鲁迅兵团”,党政系统的“红旗总部”,部队机关的“红色造反团”等等,都符号社会学总结的这些特征。即使保守派组织“一司”“二司”,“红卫军”“无产者”等等,也符合上述特征,只不过它们的壮大和对造反派的反攻倒算,背后往往有当权派(特别是王铎和王逸伦)的策划与支持。
 
从1966年冬到1967年春的几个月内,呼和浩特地区的党政机关全面瘫痪,就连公安系统,也分成誓不两立的派别,分别办案,各自为政。这种形势,客观上为“人民文革”的立足和发展提供了有限的空间。许多有明确诉求目标的跨行业跨地区组织,开始成立并筹备活动。例如上山下乡知青、临时工合同工、复员专业军人、下放农村的工人、铁路工人、石油工人、三线军工企业等八大组织。从宣传材料看,他们大多以自己的行业特征为号召力,强调本系统群众所遭受的(所谓修正主义路线造成的)不公正待遇。到1967年春节前后,正当八大组织在北京酝酿成立全国总部的时候,被江青周恩来等断然宣布为非法,其头面人物遭到逮捕。尽管如此,这些系统的造反派们,仍然锲而不舍,各自在本地区坚持了相当长时间的组织抗争。以上八大组织的产生和覆灭过程,如果不归类到“人民文革”,我很难想像它们如何被归类到“官办文革”的范围。
 
另一个更为明显的“人民文革”例证,是震惊中外的“石拐沟煤矿工潮”。发生在1969年夏秋之交。当时处于“内人党”平反之后的另一次无政府状态。矿务局革委会在情理过期文件档案时,发现有一份煤炭部文革前下发的文件,要求提高煤矿工人的附加工资(井下工每人每月增加6元,井上工4元)。但乌兰夫当时以内蒙财政没钱为理由,没有执行中央的决定。消息传开后,全矿五万多职工向革委会施加压力,要求补发这笔钱。因为累计数量庞大(一千几百万),矿革委会不敢做主,于是触发了长时间的罢工潮。据说全矿职工家属特别团结,原来的两派也捐弃前嫌,再度携手,并肩战斗。在数万工人和家属昼夜围攻之下,最后革委会主任杨秀(领导干部)和副主任吕华(工人造反派代表)同意在提款文件上签字,而另一位副主任(军代表)拒绝签字。最后款是提了,钱也分了。数万矿工和家人的确痛痛快快过了几天大年。
 
然而好景不长。中央1969年底对内蒙实行全面军管,到70年春,利用一次全体职工大会的机会,军管会对革委会实行突然袭击,由全副武装的军人包围大礼堂,当众逮捕杨秀和吕华。宣布周恩代表党中央来对煤矿工潮的定性:“建国以来最大的一次经济主义妖风,是性质及其严重的反革命事件。”后来杨、吕二人被判处死刑缓期,补发的款项,再分期从工资中逐渐扣回。
 
如今回忆那场风潮,我们不得不把它归类到“人民文革”中去。说它是“文革”因为它打着批判刘少奇、乌兰夫修正主义路线的旗号,要求落实“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保护工人阶级的切身利益。说它是“人民的”,就是因为它的利益取向,同中共的利益取向背道而驰,因此最让中共头痛,最让周恩来痛恨。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人民文革”始终在官方文革的夹缝中生存,只在局部地区或者短暂时间内,展现其影响和力量。但不能因此,就否认它的存在和意义。因为说到底,在中共一党专政之下,人民意识的普遍觉醒,政治迷信的最后破除,总要有个缓慢过程。任何质的变化,都需要建立在微小的量变基础上。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应该对“人民文革”给予足够的重视。四,“造反派”与“保守派”壁垒分明
 
内蒙文革另一个明显特点,就是自始至终,造反派与保守派两个阵营,起码在自治区一级,基本上阵线清晰,壁垒分明。即使个别组织内部,有重组和改名的情况,例如我原来参加的组织叫师院井冈山,属于造反派当中比较激进的一个,后来在本院大造反组织“东纵”的说服下,集体加入他们的大山头。另外,保守派的“抗大兵团”,最后众叛亲离,剩下寥寥几个骨干份子,跑到社会上重组了“无产者”,成为内蒙军区依靠的对象。但总体上说,既没有哪个组织自行分裂为新组织,然后斗得你死我活、互相残杀;也没有哪个组织公开宣布解散,然后投诚到对立组织方面去。
 
造反与保守的搏斗,可以分四次高潮来观察。
第一次高潮,是六月初的大字报运动,率先给党委贴大字报的人,基本上构成了后来的造反派。而用大字报反击“右派进攻”,坚持“保卫党组织”的人,构成后来保守派的骨干。
 
第二次高潮,是工作组工作队进驻以后,其灭火队的面目逐渐暴露,开始整造反派黑材料的时候。于是爆发反工作组还是保工作组的两派斗争。随着红卫兵和战斗队的成立,两派阵线趋于分明。
 
第三次高潮,是军队支左,介入地方文革之后,屁股坐到保守派一边,对造反派开始武力镇压。这时,围绕拥护还是反对军方,又爆发了更大的派性冲突。 由于军队有武力做后盾,因此保守派空前壮大。
 
第四次高潮,是中央发布处理内蒙问题的八条决定之后。虽然造反派士气大振,随着中间派和游离派的加入,人数也迅速膨胀。但保守派面临灭顶之灾,也没有马上瓦解。反而在军区的暗中操控下,一度变得更加嚣张,几近疯狂。闹得滕海青无法下飞机,无法吃饭睡觉。只有在中央采取断然措施,抓捕了几个军区领导人之后,才使形势得到控制。
 
我至今想不透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内蒙文革两派的壁垒分明?我能想到的可能原因,大致有这么三条:
 
一是乌兰夫势力被清除得比较早,也比较彻底。而新的掌权人物相对说来都没有什么盘根错节的传统势力。
 
二是内蒙与北京地理位置接近,方便北京高校的造反派前来串联。首都各大造反派组织,几乎都在呼和浩特常设了联络站,而且也是一边倒地支持以呼三司为首的造反派。
 
三是中央两报一刊驻内蒙的记者站和联络员,自始至终同呼三司站在一起。他们经常扮演中央文革派同内蒙造反派之间的联络角色。由于这些原因,内蒙造反派消息比较灵通,头脑也很灵活,基本上步北大清华北航等造反派的后尘,很少犯方向路线方面的错误。而紧跟党委和军区领导人的保守派们,则处处循规蹈矩,按照传统的共产党思维模式办事。而这次文革的发动和进入高潮,恰恰是毛泽东打破传统办事方式的结果,起码是一个“大胆尝试”。所以,保守的领导人和保守的群众落后于形势,继续沿用五七年反右派斗争的老皇历,因此屡犯方向路线性错误,就成为必然结果。当然,我们说他们处处被动,仅仅是指从1966到1969年那个短短的历史时期。如果说把历史的进程拉长到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或许保守派并没有错,而是始终坚持了“相信和紧跟顶头上司没错”这个共产党政权下千古不变信条。反倒是造反派被“卸磨杀驴”,充当了另一次权力斗争的牺牲品。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右派上当是上了毛泽东本人“阳谋”的当。而造反派吃亏,是吃了邓小平“反攻倒算”的亏。我个人认为,无论是当时的造反派还是保守派,恐怕没有谁能料到,毛死之后邓可以翻案,更没有料到邓翻案的实质,并非是用邓的正确,去取代毛的错误。反而是用邓新的错误,取代毛的老错误。此是后话,暂不细说。继续分析内蒙文革中保守和造反两大派别的壁垒分明。这种自始至终的一贯性,起码导致了日后事态发展的两个严重后果。一个是中央处理内蒙问题决定的压倒性一边倒,基本上给造反派及其支持他们的领导干部打了一百分,而给保守派和他们的后台“二王”,以及内蒙军区的将军们打了零分。查遍所有中央八条决议,找不到号召“大联合”的只言片语。而主张两派“斗私批修大联合”,是其后中央处理许多省区两派冲突的重大原则之一。中央在处理内蒙问题上的一边倒态度,对于造反派固然是喜讯,但对受到蒙蔽的保守派群众和广大军人,却是灭顶之灾和晴天霹雳。从而导致了他们顽固而持久的抗争,甚至大闹中央和中央军委。直到中央对内蒙军区领导人采取隔离措施,才使形势渐趋稳定。
 
另一个严重后果,是埋下了日后保守派反攻倒算的长远祸根。中央八条下达之初,由于中央文革派,特别是周恩来本人,不但对内蒙造反派全力支持,甚至个人感情上比较偏爱。秉持上意,滕海青到达内蒙之初,做出了若干支持造反派、打击保守派的重要决定。例如,追认二月逆流中被解放军枪杀的造反派领袖、师大外语系英四学生韩桐为烈士,由当时的中央内务部(现改为民政部)部长曾山(现任副主席曾庆红的父亲)签署烈士证书;立即逮捕杀人凶手、内蒙军区司令部军训部副部长柳青,并速审速判柳青死缓两年。另一名被保守派打死的师大外语系俄四学生欧阳儒臣,也被追认为烈士。而打死欧阳的保守派“红卫军”的头头张三林,也被下令逮捕,从快从重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然,在短时间内,这些决定对于稳定内蒙大局起过重要作用,也着实让造反派们高兴过一阵子。然而,好景不长,周毛相继去世,四人帮被抓之后,天地再次翻覆。不但韩桐和欧阳的烈士证书宣布无效,革委会和造反派给韩桐立的墓碑被砸烂,而且杀人兄手也不再是凶手。柳青出狱之后,恢复一切军官待遇,被送到石家庄干休所养老。张三林出狱平反之后,则被复出掌权的王铎、王逸伦看中,提拔到政府当官。原本出身于橡胶厂普通工人的张三林,恐怕以前做梦也想不到这样的好事。当然,张三林的发迹,只是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相似的故事还有很多。甚至可以说,几乎所有保守派的核心人物,在改革开放年代,都受到程度不同的提拔和重用。
 
如果说,上面所讲的这些个人案例,都仅仅涉及少数头面人物和核心人物,对普通老百姓影响不大的话。那么,接下来的“大清查”运动(从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则使广大造反派领袖和骨干人物遭受了一场真正的“灭顶之灾”。从首都造反派的八大领袖(有的说十大领袖)、上海造反派的掌权人物、到各省市、自治区、市地县和公社,各级各单位的造反派头头,尤其是通过三结合进了革委会的造反派代表们,统统成为清查对象。据说逮捕判刑者数以十万计,开除党政公职者数以百万计,遭到隔离审查、内查外调、需要“说清楚”者总数,则上千万。历时之长,打击面之广,株连人数之众,远远超过文革中造反派对“走资派”的打击和迫害。更何况,十年动乱中,大多数迫害都是中共组织和革委会授意的政府行为(例如“内人党”冤案),属于造反派自发组织的迫害打击行为少之又少。而邓小平复出之后对造反派的反攻倒算和打击迫害,可是百分百的党和政府行为。
 
以内蒙为例,虽然上文提到,内蒙造反派在政策和策略方面特别小心谨慎,基本上没有让保守派抓到任何致命的把柄,这也成为中央文革和周恩来个人对内蒙造反派特别信任的原因之一。然而,内蒙造反派并没有因为自身的乾净而逃脱被清算的命运。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因为内蒙造反派相对乾净,导致了中央处理内蒙问题时过分偏袒了造反派,过分打击了保守派,反而埋下祸根,造成日后清算造反派时,更加严厉、狠毒,几乎赶尽杀绝。例如:结合进内蒙革委会的那些常委和委员们,郝广德、王志有、李锋、王金保、那顺巴雅尔、贾国泰、李金保等等,无一例外进了班房,最后获致长短不等的刑期。因为从他们身上,难以找到打、砸、抢和个人迫害的具体例证,就找别的藉口抓捕判刑。例如原呼三司司令郝广德,无法以造反派领袖入罪,只好以“破坏军婚”判刑;那顺巴雅尔,以“偷税漏税”判刑。
 
其中最典型的例子要数我的老师和朋友高树华(内蒙师大造反派组织“东纵”领袖)。先是两年多的隔离审查和巡回批斗(注意,这是在所谓文革“正式结束”好几年之后),接着是三年多的正式逮捕和准备起诉判刑。但查来查去,实在找不到任何可以入罪的“罪名”,连“男女关系”方面的稻草也捞不到,检察院认为实在够不上起诉条件,但清查办的领导不断施加压力,要求办案人员罗织罪名,判他十年。
 
事有凑巧,正在僵持之中,高树华的一封申诉信,送到胡耀邦的案头。那时,刚刚复出的胡耀邦,正负责全国落实政策的工作。他对高树华这个人印象颇深,因为1969年春天中共召开“九大”期间,高树华做为九大代表,和胡耀邦在同一个华北组学习讨论,有过多次私下交谈。胡问高如何看待共青团组织,高因为长期担任团委工作,所以对共青团肯定较多,而且认为应该加强团的工作,以便恢复文革之后的社会秩序。他的观点,正中胡耀邦的下怀。大组讨论会上,高大胆发言,支持胡耀邦当中央委员。他的发言,后来遭到江青的当面训斥,胡当中央委员的事也没有成功。但胡耀邦对内蒙这个造反派青年,留学了深刻印象。
 
胡耀邦读罢高的申诉材料,立刻给内蒙古书记周惠打电话,怒斥周惠,为什么仅仅因为高是造反派,没有罪行也抓住不放,关押审查五六年,还坚持无罪重判?正是在那段时间,主持落实政策的胡耀邦表示,全国的审查已经关押了上千万人,超过国共内战的八百万人。胡耀邦说:“当时这些红卫兵都是娃娃,紧跟有什么不对!劝你们少抓,该放就放,晚放不如早放”。正是在胡耀邦的直接干预之下,以“和稀泥”着称的周惠,才不得不给呼和浩特司法部门下令,让他们“事实求是”,尽快给高树华结案。于是,高树华才以“免于起诉”的判决,最终走出监狱大门。然而,大大小小的邓小平们,对胡耀邦的“宽宏大量”和“怀柔慈悲”并不认同。他们利用手上的权力,千方百计剥夺造反派们的生存空间。高树华出狱之后,被勒令在工厂“劳动改造”,每月只拿几十块钱的生活费。到他去世前的2004年,生活费刚刚长到190元。他为了谋生,不得不下海经商,或者到处打工。虽然他的俄语和文学造诣很深,但在“有关部门”的关照之下,没有学术机构和专业团体敢于聘任他。长期压抑和处处碰壁之中,终于导致积劳成疾,以62岁壮年英逝。其他几位造反派领袖的命运也大同小异,例如王金保、李锋、那顺巴雅尔等人,都在遭受牢狱之灾以后,五六十岁含冤去世。五、“政治立场”与“个人恩怨”微妙平衡
 
如果说,以上所总结的几个内蒙文革特征(路线斗争与民族斗争、官方文革与人民文革、保守派与造反派等),基本上属于所谓“宏观历史”的考察角度,那么,我想总结的内蒙文革的第五个特征,将从“微观历史”的角度入手,看看个人关系在内蒙文革中所扮演的某种角色。
 
总所周知,从二十世纪末期开始,历史研究的一个趋势,是日益借鉴社会学研究方法,开始关注人际交往和关系互动这类“微观”事件,对宏观历史事件的重要影响。因此,我想试用这一方法,专门探讨造反派领袖高树华,和乌兰夫之子力沙克(后改名乌杰)之间的私人关系,及其贯穿于内蒙文革始终的重大影响力。
 
要到个人关系,其实胡耀邦对高树华案件的干预,也已经带有个人关系的色彩。因为,假如没有高树华和胡耀邦在九大期间的个人交往,没有他们在“共青团”问题上的共同语言,恐怕也就不会有后来高树华给胡写信的愿望。即使写了,也不见得胡耀邦会亲自过问;即使过问,也不见得会那么快、那么热心地直接打电话干预。然而,如果深究,高和胡的关系,严格说来,主要还是工作关系,或者说上下级关系。其关系中的私人成分,远没有高树华同力沙克之间,那么深厚持久,那么神秘隐蔽,那么充满戏剧色彩。
 
力沙克是乌兰夫的三子,原在苏联留学,专业核物理。六十年代初期,中苏关系破裂,力回到内蒙,1962年到师范学院教俄语,和高树华同事,曾经和高分配在同一个单身教工宿舍。由于共同的文学和语言爱好,于是成为朋友。两年之后,力调去参加四清,每月的工资由高送到力的家中。力的母亲云婷是乌兰夫前妻,当时同长子布赫同住。由于经常走动,高有时候也帮助云婷老太太做些家务,因此也和布赫、以及布赫的妻子珠岚等人熟识。前门饭店会议之后,特别是文革风暴一来,乌兰夫家族的成员全部成为黑帮份子,纷纷被软禁、隔离或者正式关押,力沙克也被关进师范学院的牛棚。高树华虽然因为贴第一张大字报而成为造反派的核心人物,但处境险恶,身世沉浮。直到66年十月批评资反路线以后,才处境好转,基本控制了师院内部的局面。十一月大串联开始。力沙克通过管理“黑帮队”的外语系学生,要求单独见高树华一面。原来他想求高树华,念私人交情,帮他逃离看管,回上海看看久无音信的妻子杨珍云。
 
这个棘手的要求,逼迫高树华在政治立场和私人关系之间选择取舍,或者谋求平衡。要知道,内蒙文革爆发以来的许多斗争回合,都围绕一个生死攸关的重大议题:那就是高树华造反的“后台老板”究竟是谁?高树华究竟是不是乌兰夫黑帮份子?从院党委到内蒙党委,从工作组到工作队,都一口咬定是,而且突破口就是高树华和力沙克的私人关系,因此一定要把高树华打倒。而支持高树华的造反派也一口咬定否,并反击保守派的攻击,认为那是诬陷高树华,将贴大字报的造反派往黑帮线上生拉硬扯,是政治迫害。
    在此关键时刻,如果高树华不念私交,又缺乏政治智慧的话,他肯定会一口回绝力沙克的要求,让他按照“党的政策”或“组织程序”去一级一级递交申请。但高树华的聪明和高尚之处在于,他选择了一个虽然也有风险,但基本上稳妥的“私自逃跑”策略:他同力沙克定立约法4章:1,绝对保密,不向任何第三者透露;2,商定好逃跑的路线和方法;3,给力准备好一套伪造的红卫兵证和红卫兵袖章,路上零用的20元钱;4,第二天夜里,高亲自用自行车带力到火车站,送他上车。并嘱咐他逃出内蒙之后,千万不要再贸然回来。何时安全了,高会派人通知他。
 
第一次的“逃跑”十分成功。但力没有完全遵守约定的计划。他在上海住了半年,就放松了警惕,到1967年夏天,粗心大意地返回内蒙。立刻第二次被抓,受到外语系学生的监管。他再次给高树华写信,要求帮他再“逃跑”回上海,但是遭到高树华的断然拒绝。据高树华自己回忆,原因也比较简单。因为形势已经完全大变,此时的师院,已经不是66年冬天的无政府状态。自治区一级的革委会筹备组己经成立,高树华是筹备组成员之一,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功能逐渐恢复。内蒙师院处于军训阶段,校内有军代表驻守,行政管理和审查比较严格。全国的大串联已经停止,红卫兵证不再有用。
 
力沙克对高树华拒绝第二次帮忙,很是生气。他可能以为,高树华当时在内蒙的地位如日中天,大约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据高自己回忆,其实力完全错估了高的个人能量,更对当时险恶的政治形势,懵懂无知。这个时候要求高帮忙,高无论如何难以插手。如果走非法渠道,几乎没有可能。如果循正常渠道,等于公开把高自己挂在乌兰夫的线上,正好证明那些反对高树华的人一贯正确。因为此时,从中央到内蒙,正处在新一轮揭批乌兰夫黑帮的高潮之中。
 
1974年的批林批孔运动中,乌兰夫家族一一平反,全家人庆贺大难不死。云婷老太太还专门请高树华到他们的新居,与乌兰夫的众子女一同聚餐。1975年春,高树华在北京参加四届人大期间,同力沙克(改回原来的名字乌杰)再次重逢。乌杰告诉他,“总理病很重,主席身体也不行了,今后是邓小平主事,到那时一切会好起来。”
    高半开玩笑地问:“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我可能被划到江青这边,到时候你会不会拉老弟一把?”
 
乌毫不犹豫地说:“你不会有事的,我们都知道你的观点,你不会有什么事的。”
 
两年以后,高树华被隔离审查。其妻宗馥华投诉无门,想起高和乌1975年的谈话,于是趁去北京出差机会,给乌挂个电话,希望能见他一面。乌的答复很勉强。宗于是打消同他见面的念头,再也没有同他联系过。后来还是胡耀邦的电话起了作用。高树华得以恢复自由,枉受五年多牢狱之灾,还丢了公职和党票,成为孑然一身轻的自由职业者。
 
1995年秋,高树华出差期间,偶然与布赫在北京的内蒙宾馆不期而遇。布赫态度友善,拉着高树华想拉几句家常,并且说全家人经常谈到他。乌杰也总想见见高。希望再打电话到宾馆,能和高约个时间。此时,布赫己经贵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几个贴身保镖,急着催促首长,赶快离开人多眼杂的宾馆大厅。而高树华本人,也没有心思同首长深谈。
 
高当时的心情是:“这年,我已54岁,早该‘知天命’了,我不再似当年毛头小子那般幼稚。我深知,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交往圈子,俗话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断续相识多年,我却不沾乌兰夫亲属这个圈子的边,主观客观皆然。…文化大革命,我是乌兰夫黑帮份子、乌兰夫的第五纵队;清查中,我又成了反乌兰夫的罪人。当权者两次进攻,都找错了对象。其实我什么也不是,我只是我自己而已。
 
“我已经领教够了,领教得通体透彻,无怨无悔,死也瞑目了。眼下,肥皂泡早已破灭,故事何不赶紧结束。当晚,我断然搬出内蒙宾馆,中止了同乌家这场梦一般的来往。”
 
通过高树华和乌杰个人恩怨的故事,我们或许可以总结出三条对今后内蒙文革研究不无裨益的特点或者规律:第一是高树华在“政治路线”和“个人恩怨”之间,保持了巧妙的平衡,显示了难得的人性本色。做为造反派领袖,他坚定站在毛路线一边,始终充当冲锋陷阵的角色。但做为血性男儿,他并未丧失人性。据我分析,他在决定帮助力沙克“逃跑”的时候,并非没有衡量过风险,当时形势险峻,一旦他的计划泄密,即使仅仅在造反派内部泄密,对他也是巨大的风险甚至灾难。但是,他或许内心深处也不认为力沙克是坏人,或许仅仅出于朋友义气,两肋插刀,总之,最后还是人性占了上风。从高树华的这个事例,使我联想到文革两派与人性多少之间,似乎也有某种联系。由于造反派多数人由文革前受到压制的弱势群体构成,其中不乏所谓调皮捣蛋份子,落后白专份子,和党团组织闹对抗的份子等等,而这些人当中,恰恰包括了许多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比较有头脑的人。他们虽然也喝了不少狼奶,但相对于喝狼奶更多的那些革干子女,党团员积极份子,他们喝人奶的比例仍然偏高,因此,面对复杂政治局面时,稍微还能做些独立判断。
 
第二,个人秘密与历史真实之间的关系,需要给予特别的关注。例如高树华的这个秘密,一直深藏不露,只有他和力沙克两人,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即使他的家人和最亲密的造反派战友,都毫不知情。其保密之成功和彻底,可以从内蒙文革的整个历程得到验证。文革前期的院党委、工作组、工作队、保守派,文革后期的革委会、核心小组、滕海青和高锦明本人,直到师院造反派内部分化出的“揪乌联队”等等,都曾经长期怀疑高树华与力沙克有特殊黑帮关系,而且千方百计要揪出他这个“乌兰夫的别动队”,但一直没有成功,高的许多造反派战友,私下里也有人曾经怀疑高和力有某种特殊关系,但也仅仅局限于怀疑,从来没有抓到过任何真凭实据。直到高生命后期撰写回忆录,才透露了这段秘辛,再现了这一历史的真实。如果高树华把这个秘密带进坟墓,那恐怕这段历史悬案,将永无澄清的可能。
 
第三,共产党整人之没有原则和标准。从高的例子不难看出,中共整人手法灵活多变,为所欲为,从来不讲原则和逻辑。要按说,在乌兰夫家族倒霉的时候,你怀疑高树华和力沙克的关系,揪高树华有理。那么,乌兰夫平反之后,就应该承认当初揪高树华是错的,起码高树华没罪。但是,因为他是造反派的头头,必须斗倒斗臭,所以,倒打一耙,给高扣上“迫害反对乌兰夫”的罪名,不管原则逻辑,没有标准尺度。所以高树华自己写道:“当权者两次进攻,都找错了对象。其实我什么也不是,我只是我自己而已。”
 
从高树华和力沙克私人关系的小事情,可以进而推展到中共治国安邦的大政策。例如五十年代的“化私为公”和九十年代的“化公为私”,本为性质上绝然相反的两件事。你要肯定前者,就得否定后者,反之亦然。但共产党就能耍赖,偏偏要把两者说成都对,都有理。对此,秦辉教授有非常精彩的分析。他说:“转型国家先把老百姓的东西据为国有。假如如今在私有化过程中,用公正的办法解决还好。不但你现在的私有化让人觉得可以接受,当年的国有化也算是有了个交代——当年我是一片好心,为理想而搞的国有化。现在看看国有制效率不行,公平地还产于民,于前于后都不为一己之私嘛。但是,一旦国有财产被看守者悄悄瓜分了,问题就出来了。现在的私有化像是分赃,那么当年的国有化就像是抢劫了。”
 
总之,一味迷信权力,不讲任何规则、道德与逻辑,在当今中国早已成为普遍而严重的问题。从这方面看,文革四十年,弹指一挥间,中国政府和执政党并没有变得更加聪明和成熟。不让讲话,不许争论,只由官方一个声音发言,最终将导致悲剧重演和历史倒退。
(作者为澳门大学社会人文学院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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