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9日星期二

哈达被囚黑监狱四年终与妻儿团聚 - RFA


被称为“蒙古民族英雄”的哈达,被内蒙古当局判刑15年后,再遭关入黑监狱四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前夕,他终于获释,并与妻儿团聚。星期二中午,哈达获释后的第一时间,接受自由亚洲电台专访时,情绪激动的告诉记者,公安仍然给他定下若干规定,限制他行使公民权利。哈达称将继续控告当局。

被以“分裂国家罪”判刑15年的“内蒙古民主联盟”主席哈达,于2010年12月10日刑满出狱后,又被当局以“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为由,法外羁押四年。本周二中午,哈达的儿子威勒斯告诉记者,他和母亲被辖区派出所公安带到呼和浩特市,当局为哈达安排的一处新住所,全家得以团聚。但是楼下有警车戒备:“我们的门口有特警车,派出所的也上门恐吓我的父亲”。

二十年无法接受记者采访的哈达,从威勒斯手中接过电话,告诉自由亚洲电台,公安没有把他直接送回家,而是把他安置在由公安租的一处民宅:“11月27日把我送到这个地方,一直是三个警察轮流跟我一起住,今天上午他们(警察)宣布(释放)完以后,才撤走的。他们让我暂时在这里住几天,让我自己找房子,从这儿搬出去”。

记者:您现在获释,他们有什么额外的条件吗?

哈达:他们的条件多了,但是我都没有接受。他们还继续限制我各方面的权利。

哈达说,当局没有任何理由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因为我现在已经是公民了,我凭什么接受你的规矩、限制,他们甚至继续让我汇报思想。我在监狱里面,这么多年都坚决抵制,没有接受,我成为公民了,还要对你汇报什么思想呢?因此我拒绝不接受”。

哈达自出狱后,一直被囚禁在呼和浩特郊外的一个黑监狱内,周围有铁丝网和武警看守。哈达说,公安试图继续剥夺他的权利:“他们的要求实际上很简单,主要是逼迫我放弃原来的思想,这个最近(与公安)争论得很厉害。他们(警察)说过,(接受)境外媒体采访,他们坚决不让。我坚决要接受采访,因为这是公民的权利。我问‘他们’是什么,(警察)说‘他们’都是敌对势力,所以你不能跟他们接触。我说,什么敌对势力我都敢说话,我说的话肯定是有限度的。就这个问题跟(他们)说了很长时间”。

致力于恢复弘扬蒙古本民族文化的哈达,曾在1989年创办蒙古学书店,后与朋友成立“内蒙古民主联盟”并担任主席,他主张内蒙古高度自治,被誉为“蒙古族英雄”,1995年被内蒙法院判刑,直到本周二释放。

哈达说,他被关黑监狱的四年里,受到严密监控:“去医院检查了几次,他们警察领我去看。那是一个比较高级的秘密监狱,就关我一个人”。

记者:大约有多少人看守您?

哈达:他们全部加起来,大概有一百多人。

记者:他们以这种方式剥夺您的自由,您是怎么看的?

回答:我已经通过申诉、公告,(把)中国中央政府,最高法院,都已经控告了。而我家里人都给我提控告了,我要继续控告。最近这段时间的谈话当中,他们口口声声说保障我这方面的权利,实际上是强行剥夺,但是我绝对不让,我要告。

十多年来,哈达的妻子新娜及儿子威勒斯无数次向外界发出呼吁,后被当局判刑。哈达对此表示:“这个问题非常清楚,你可能看到我的申诉状,我儿子发出去的,(当局)就是为了逼迫我放弃思想,(我拒绝)他们才把他们(新娜及威勒斯)抓起来。说得非常清楚,你(哈达)要是放弃思想,现在马上把你们三个人(全家),现在就放出去,让你们团聚,好好生活。如果不是你的问题,绝对不会抓(新娜和威勒斯),他们娘儿俩什么事都没有,我心里很清楚”。

被羁押近二十年的哈达,仍然带着蒙古族人直率、坦诚及义气的性格,喜怒溢于言表。他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公安对他下达两条禁令:“今天上午,派出所就提出两条,让我无法接受的两条,我拒绝接受。第一条是继续由他们管我,第二条更严重,和在监狱时一样,定期汇报思想、定期汇报自己的活动情况。我说我是公民,凭什么跟你汇报。19年在监狱,我也没有汇报过”。

哈达说,在19年中,公安及司法系统的人员,对他施以各种体罚、虐待,为的是达到让他认罪的目的,但他从不退却,现在成为一个公民,更不接受公安的非法要求。哈达强调,从一个公民的角度看,他与国家主席习近平是平等的。(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胡汉强/申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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