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3日星期一

蒙古族民间信仰变化及其问题

宝贵贞
蒙古族民间信仰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社会基础,在传统社会中,民间信仰是蒙古族普通百姓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社会转型,蒙古族民间信仰在现代社会呈现复兴之态并有了相应的变化,显示出顽强的生命力和极大的适应能力。蒙古族民间信仰的诸般变化一方面是适应现代社会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又反映了相关社会问题,值得关注。

蒙古族民间信仰种种

  基于民间信仰的界定,结合在内蒙古赤峰市等地进行的调查,我们对蒙古族民间信仰的众多类型做了大体归纳:原生型的萨满教遗存、敖包崇拜、自然崇拜、成吉思汗崇拜、公主崇拜和祭神树、年节祭祖、祭灶以及新兴的“香头”(又称“香牌”)信仰等等。

  原生型民族民间信仰——萨满教  蒙古族萨满教信仰是融合了蒙古族古代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多种信仰的产物,历史悠久。据调查,在蒙古族中萨满教遗存较多的是内蒙古通辽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部分地区。如今的萨满教为民众提供的主要是医疗及文化艺术方面的资源。正如萨满教研究专家色音所言,古老的蒙古族萨满教出现了历史变容,即复合化变容、科学化变容、艺术化变容和民俗化变容。蒙古族萨满教既保存了原生型宗教的成分,也开始融入了新时代的内容。

  敖包崇拜  在内蒙古的大部分地区,虽然典型的萨满教已经不甚多见,但是,作为萨满教的重要内容之一——敖包崇拜仍然十分活跃。虽然每个敖包祭祀的时间不统一,但大致稳定,并保留有比较完整的祭祀仪式。人们通过祭祀活动,表示对天地的虔诚,祈求天地给人们以平安和幸福。祭祀活动无论官民、不分老幼,皆可参加。每当草原春、夏季节,人们就开始一场场祭祀活动。

  成吉思汗崇拜  成吉思汗崇拜在蒙古族社会历史悠久,民间祭祀活动有日祭、月祭、年祭,但最重要的是四季大祭,即春季查干苏鲁克大典、夏季淖尔大典、秋季斯日格大典、冬季达斯玛大典。其中最为盛大隆重的,当属春季查干苏鲁克大典,在农历三月二十一举行。据成吉思汗陵管理方面介绍,成吉思汗陵每年接纳国内外游客十几万人,一些人是参观游览,一些人则是朝拜。成吉思汗的信仰和崇拜还渗透到蒙古族的生活之中,很多蒙古族家里和各种店铺都挂有成吉思汗像,汽车上则挂着成吉思汗像平安符。

  公主崇拜  赤峰市巴林右旗的历史上,蒙古巴林部王公曾经迎娶过两位公主。她们在巴林部时为百姓造福的功德为人们久久传颂,人们感恩于清公主的贤德,为她们修祠立碑,永志纪念,并由此逐渐形成了围绕着两位公主的信仰、崇拜活动,公主崇拜成了凝聚当地人民的团结意识和向心力的精神纽带。经过重新修复的赤峰市巴林右旗固伦淑慧公主陵于2008年正式对外开放。每当公主的忌日,附近的人们便纷纷到公主陵祭拜。平时也有专门的守陵人。

  祭尚西树  “尚西树”是蒙古语神树的意思。蒙古族群众有祭神树的习俗,源自古老的自然崇拜。通常是在一棵独棵的树下,用五颜六色的花布条把树枝装饰得特别艳丽。一位扮装的尚西老人盘膝坐在神树之下,男女老少汇聚在周围,拜祭神树,祈求平安、风调雨顺等,并推选几名主祭人手捧哈达、美酒、奶食品,向尚西老人敬献。仪式结束后,便进行蒙古族人民喜闻乐见的传统文体活动。

  多元杂糅的民间宗教——“香头” “香头”又称“香牌”,是一种混合了佛、道教与萨满教诸多元素的民间宗教,目前盛行于内蒙古东部地区。这一民间宗教并没有统一的组织,一般是一个师父带几个徒弟。由于在仪式、观念、功能上大同小异,在民间被统称为“香头”,他们也自称为“香牌”。 “香头”之名源自其皆以焚香三炷、盘膝降神为最基本之仪式。据了解,香头大多为女性。在内蒙古赤峰市地区,香头们散布于城市乡村,为数不少。

  “香头”的神灵基本来自佛教、道教的谱系。有的香头说,仙分三类:天仙、地仙、人仙。天仙德能兼备,是香头的主要神灵。地仙除了作为被香头请来或驱走的神灵角色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就是作为一家一姓的专门保护神,被称为“保家仙”。每逢农历初一、十五都焚香献祭。笔者调研过程中,在一个“老佛爷”的屋中所见,一字排开供奉着如来佛祖、观音菩萨、弥勒佛、财神等20多位神仙的造像,蔚为大观。因此,香头们请来的神灵也就五花八门,有“老龙神”、“老狐仙”、“老佛爷”,他们中的很多人家中除了供奉自身所带的神仙之牌位外,大多还都供佛爷、菩萨、财神等像。可以看出,所谓“香头”,实质上是萨满教与佛、道教在民间的一种糅合。

  “香头”的组织比较松散。处于一个师门下的香头们平日几乎不与师父、同门聚会,但是每年农历三月初三、九月初九是“神仙会”、“领香牌”的日子,意思即是这些香头每半年领一次天上神仙下发的“牌照”,这也是他们自称为“香牌”的原因。据说,有的香头擅长治病,有的擅长占卜决疑,有的擅长驱鬼辟邪,人们会根据自己的事情选择不同的香头;如逢大事,他们更会先后求教于好几个香头,择其善者而从之,显示出一种完全的功利主义态度,而对香头本人的信仰则并不那么专一。

  “香头”的传承与萨满传承极为相似,具有“神抓”的性质。通常都是说某人患了怪疾乃至不治之症,家人遂找到一个香头来给医治。香头看后乃言:这人是被神仙看中了,于是才折磨她(他);如果想治好病,唯一的办法就是认香头做师父,香头通过帮助他领神(或称“应神”),此人所患疾病立解,也由此成为一名新的香头。

  此外,蒙古族地区尚有逢年过节时祭祖先、祭灶神、祭火神以及祭苏鲁锭(徽)的传统。萨满教认为,火与火神可以驱逐各种妖魔与邪恶,医治疾病,施恩于人类。火是纯洁的象征和神灵的化身,灶火是民族、部落和家庭的保护神,可赐予人们幸福和财富,也是人丁兴旺、传宗接代的源泉。由此,可以说蒙古族的祭灶、祭火是原始信仰的一种遗俗,成为民俗学所称之“集体记忆”。

蒙古族民间信仰变化反映的社会问题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民间信仰在当代中国社会的这种复兴与更新,有其深层、内在的社会原因。民间信仰的诸般变化很多是适应现代社会之要求,于是,我们可以从民间信仰的这种变化表现之中窥见其所反映出的社会问题。

  信仰缺失问题  综观当代中国社会的价值理想和思想信仰的精神建构,一个毋庸讳言的事实是,人们在价值和理想方面是比较迷茫的、盲目的。纷繁复杂的各种信仰甚至世俗功利的浅陋观念、流行文化的忸怩情调,造成了一种价值信念的虚假繁荣,这种虚假繁荣背后的真相,其实是信仰缺失、道德失范。传统的宗教文化生态被打破,建构中的社会道德似乎又缺乏公信力,民间的个人精神空间缺失。

  处于转型期的宗教信仰出现了3种情况:民众需要宗教信仰;官方只认可有限的宗教类型;曾经被取缔的民间信仰作为一种风俗习惯、民间文化而存在。于是,民间信仰在很多地方悄悄兴起,有的主推自己的文化价值和民族价值,有的依附于官方认可的宗教,或干脆暗地里进行个体活动。复炽和新兴的宗教一旦出现,很快吸引为数众多的信仰者,满足人们对于宗教信仰的需求。

  集体心理依赖问题  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需要克服与生俱来的孤独,还需要实现共同意志、利益,总之结群是人的本性需要,人们总要归属于某个集体之中,依赖于某个集体。

  宗教的一大重要社会功能就是凝聚信仰者的团体意识和形成关于共同体的认同感。宗教仪式的首要功能就是使个体凝聚起来,密切个体之间的关系,使彼此更加和谐,使分散的社会重新整合起来。但官方认可的五大宗教涵盖不了民众杂而多端的需求,这引发了民间信仰的复兴。信徒们在宗教团体之中感受到一种久违了的归属感和温暖感。在巴林右旗的关帝庙调研采访时,笔者看到一些女性信徒正在庙里做一些换洗工作。问她们是有什么事情求到关老爷,所以才到这里做功德吗?这些女信徒说不是的,一直呆在家里会很孤独、无聊,所以她们在闲暇之时就特别想到关帝庙来,烧烧香磕磕头,看看关老爷的像,心里就很踏实,很有干劲;同时,帮庙里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和同样崇拜关老爷的信徒们坐在一起聊聊天,觉得特别开心。一个女信徒甚至说:“我感觉这里就像我的家一样,是我的第二个家。”

  医疗卫生问题  蒙古族地区民间信仰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从业者”可以行医治病。萨满教的整骨术非常著名,成为萨满教得以延续的重要依据。而香头们的治病驱邪效果据说也不错,保家仙也可以为所在家庭之中的人治愈一些简单的病恙。巴林右旗的很多普通百姓,一般的头疼脑热都不舍得买药,只有在身体承受不了的时候才买点药吃,自己吃药无效、身体挺不住的时候才迫不得已去医院。医院的诊费相当高,医疗水平又有限,这些都导致了人们愿意去选择诊费便宜、据说治疗效果又不错的香头。去找香头看病的人,病情一般是两种:一种是长年累月积累下来的病;另一种就是突然之间患上的比较严重的病,人们会认为这跟鬼神或者邪气有关,故此到香头处请求帮助。很多人跟笔者说自己的陈年老病就是被香头治好的。如此“实效”对民众的心理影响不可低估。

  经济利益问题  在很多地区,围绕着民间宗教的文物、祭祀、表演等元素,形成了包括名胜古迹、博物展示、民俗旅游、特色旅游等诸多内容在内的旅游项目,如利用民间宗教活动吸引旅游者,促进当地经济活动,在推动旅游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从事宗教活动的个体(香头、萨满等)在为信众提供精神安慰、疾病医疗时,也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有些人甚至以此为生。

正视现状,有效管理,积极引导

  民间信仰作为非制度化宗教形态,与制度化宗教形态一样具有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所以也应进行有效管理,引导其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民间信仰的“信仰”成分可以得到应有的重视,从而使民间信仰的社会文化功能、精神慰藉功能更好地发挥出来。近年来,有些地方作出了民间宗教信仰活动由宗教事务部门归口管理的决定,有利于民间信仰的有序化。

  正视现状,使民间信仰活动得到应有的尊重。民间信仰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自发产生的一套神灵崇拜观念、行为习惯和相应的仪式制度。就蒙古族民间信仰而言,很多类型都是传承民间的文化遗产,民间信仰之于民众精神关怀的意义不容低估。应当为民间信仰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和空间条件,利用民间节日等使之成为百姓娱乐的民俗活动,既丰富民众精神生活,又是对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纳入宗教管理体系。近30年来,宗教管理部门只重视五大宗教,而对包括多种类型的民间宗教重视不够,很多时候民间信仰活动处于自发、散漫的状态。就内蒙古赤峰地区来说,由于无法可依,疏于管理,民间信仰活动基本上处于混乱状态。据当地宗教部门负责同志讲,因为没有任何管理依据,所以他们也不知如何管理,只要不出事就好。

  民间信仰是一种普遍的民间文化现象,具有弥散性的特点。民间信仰不仅保存了多元化的形态,而且具有传承延续的价值。我们有理由善待民间信仰,重估其功能,给其以正确的评价和应有的地位。诚然,民间信仰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其表现形式具有一定迷信色彩,也有人借民间信仰来骗色敛财等。但我们不应该因噎废食,而应该多加引导,有效管理:以依法的间接管理为主,行政管理为辅;从防范式的应急管理转变为服务型的日常管理。只有这样,民间信仰才能健康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也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

(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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